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條件,一是裁判文書有可供執行的內容,二是裁判文書已經生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三條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權利義務主體明確;(二)給付內容明確.法律文書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明確繼續履行的具體內容。
@kakaxinw001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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