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鈺誠集團做了什麼,投資者都不可能知情.廣大投資者都是看到央視的廣告後才把資金投入e租寶的,這沒有什麼錯,更不違法,所投入的也都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合法收入,所以大家投入的資金於法於理都必須返還.至於是否能拿回本金,要看鈺誠集團的債權債務情況,如果它們已經資不抵債,那很可能無法收回全部投資.但是央視對此事也負有經濟上的連帶責任,如果不是央視收取了鈺誠集團的錢在黃金時間給e租寶大作廣告,就不會有那麼多人把資金投入e租寶.按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於給受眾造成損害的廣告,廣告的發布者和廣告人負有連帶責任.因此如果鈺誠集團破產清算後資不抵債,無法全部返還眾人的投資,可以起訴央視要求其賠償損失?
@zhangming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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