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報考.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以前未參加上述考試的擬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確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報名。
@kakaxinw001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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