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條件(一)考試成績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次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該專業類別的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對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其他專業類別考試併合格,將頒發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申領條件(二)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中1個專業類別的考試併合格:1、已經評聘助理經濟師(金融專業)職務的;2、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金融專業)證書的;3、考試合格並取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
@gla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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