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請條件1、本市住房困難家庭(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武漢市居住證,年度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3500元),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2)申請人有穩定的工作或收入來源.2、新就業職工(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武漢市居住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6年,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3500元);[1](2)申請人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勞動(聘用)合同,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3)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範圍內無房且未承租公房.摺疊。
@mykey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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