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起反訴,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法條連結:《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1、第十八條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2、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反訴的費用:民事訴訟反訴費用[朗讀]
@d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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