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備受關注的「抑大揚小」的汽車消費稅政策終於塵埃落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從2008年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的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排量與費用:汽車排量費用[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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