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安部規範新生兒及歷史遺留未登記戶籍人員的戶籍補登程序,要求凡是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在登記戶籍的時候如果無法提供國家統一的醫學出生證明或者原出生證明父母信息有誤的,必須要先做司法親子鑑定,然後憑藉鑑定結果為「支持」生物學親子關係的肯定鑑定意見書才可以補辦合法有效的醫學出生證明,或者直接在當地公安部門直接上戶口.這種鑑定需要當事人提供身份證明,現場採集樣本及被鑑定人照片、指紋等信息,費用要比個人鑑定高一些,一般一個人在1200-1400左右。
@kakaxinw001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