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辦理報考手續:1.考生報名時,必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2017年12月10日前遷入)和身份證,並交全戶人員的戶口簿複印件;購房入戶的,還需出示房產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確認手續.2.考生必須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除具備原籍就讀學校的學籍材料外,還必須具備在我省就讀期間完整的學籍材料,否則不准報考.對弄虛作假而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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