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沒有確鑿證據,都可以退婚,且禮金可以全額退回.(確切的說,你所說的「定金」其實是禮金或者彩禮)你的朋友和女方建立戀愛關係並訂婚,是婚約行為.我國婚姻法不承認訂婚,戀愛關係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是當事人的自由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請求返還給付的彩禮、定金的,應當予以支持,你的朋友要解除婚約,請求女方返還禮金,符合法律規定,法律予以支持.具體操作:你的朋友可以和女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的訴訟費先由你的朋友墊付,等案子判下來後由敗訴方承擔(很明顯,敗訴方是女方,訴訟費用也不多)。
彩禮退還條件:彩禮返還法定條件[朗讀]
@yuty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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