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是不得出售二手經濟適用房的:1、以低於房改政策規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定補足房價款的經濟適用房.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定退回或者補足價款及裝修費用的.3、處於戶籍凍結地區並以列入拆遷公告範圍內的經濟適用房.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經濟適用房.5、已經抵押且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經濟適用房.6、上市出售後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經濟適用房.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8、法律、法規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漳州車廂房:漳州玻璃鋼井房[朗讀]
@update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