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10月8日,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養院(系)提出申請,10月9日,各培養院(系)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1名推薦名額,並通過網絡、宣傳欄等方式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10月12日,各評審委員會將推薦結果報送研究生與學科建設處.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初審通過名單進行終審,最終評出1名獲獎研究生,評審結果在全校範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2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上級批准後在11月底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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