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需要證件:
戶口遷出條件:戶口遷移的條件[朗讀]
@kkyu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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