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好,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應由房東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的規定,你們之間既然沒有約定,那麼按照法律規定,房東應承擔修繕房屋的義務.此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在你要求房東修繕房屋後,房東未在合理期限內修繕的,你可以自行修繕,然後要求房東支付修繕費。
@miss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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