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在校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註冊的有效證明.詳細的你可以參考下醫學較育網。
護資報考:護士報考資格[朗讀]
@zh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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