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cxx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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