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當事人共同到一方當事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1、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是否自願結婚,並發放《結婚登記告知單》、《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2、婚姻登記員審核和確認當事人提交材料的有效性;3、婚姻登記員監誓當事人共同宣讀本人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請當事人雙方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上簽字;4、婚姻登記員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5、婚姻登記員請當事人雙方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簽字;6、婚姻登記員當場向申請人雙方頒發《結婚證》。
香港登記流程[朗讀]
@missli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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