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副高級職稱破格條件一、業績條件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一)教育教學成績突出,在所在設區市範圍內有較大影響,被評為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並獲省級以上榮譽稱號.(二)教育教學業績顯著,教師本人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本學科優質課、課件、自製教具、錄像課、實驗技能、教學案例和論文等綜合性競賽中獲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或指導學生獲教育主管部門批准舉辦的本學科競賽或綜合性競賽省級一等獎以上獎勵(多位教師指導的須列第一).二、論文、論著條件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出版本專業教育教學論著2部(主編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寫不少於4萬字);(二)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論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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