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我國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分三步實施: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第二步,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衛生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事業單位實施崗位績效工資的同時,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lcgetcom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