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先放開他,使他放鬆戒備,充分暴露,然後再把他捉住.欲擒故縱是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十六計.原文為:「逼則反兵,走則減勢.緊隨勿迫,累其氣力,消其鬥志,散而後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譯義:逼迫敵人無路可走,它就會反撲;讓它逃跑則可減弱敵人的氣勢.追擊時,跟蹤敵人不要過於逼迫它,以消耗它的體力,瓦解它的鬥志,待敵人士氣沮喪、潰不成軍,再捕捉它,就可以避免流血.按照《易經·需》卦的原理,待敵人心理上完全失敗而信服我,就能贏得光明的戰爭結局.本團認為欲擒故縱首先要確定自己是處於優勢地位其次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
@lkgetkk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