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對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學歷條件作了一般性規定: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報名規則,於實施辦法施行前已入學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非法本非全日制及以上)的人員,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2018年後入學的屬於「新人」按第九條規定執行。
@kua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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