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具有本市農業戶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於本市農村低保標準的,可申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理程序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按照個人申請,村(居)委會評估、審核、公示,鎮(處、區)街道覆核,市民政局審批的程序進行.申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提供家庭成員戶口、收入證明等必需材料;村(居)委會對申請農村低保的家庭進行調查、評估、公示,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上報鎮(處、區);鎮(處、區)對上報農村低保材料進行覆核,符合條件的上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對上報農村低保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進行審批。
@zhangxi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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