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西藏自治區流動人口管理條例》和《中共拉薩市委員會拉薩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拉薩出台了拉薩落戶新政策.拉薩落戶規定指出,要按照自願原則,充分尊重購房人員、招商引資、大學生等人群的轉戶意願,確保新增進城轉戶人員工作生活得到保障,實際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於不願遷戶的人員,統一納入流動人口管理.以充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服務拉薩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為出發點;提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為工作目標,創新傳統暫住證管理模式,打破常住人口與流動人口在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堡壘,落實「以房管人、以業管人、以證管人」的管理方式,推行基於住房、就業為基本條件的居住證服務管理模式。
拉薩買房條件:拉薩買房落戶條件[朗讀]
@gla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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