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98年12月29日新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1999年6月3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修訂發布的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土兵服役條例》,現役士兵按兵役性質分為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2年.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根據軍隊需要,也可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實行分期服現役制度.士官服役的年限為: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土官服現役的期限,從改為士官之日算起,至少3年,一般不超過30年,年齡不超過55歲。
@qia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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