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查看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次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本行第一大股東江蘇信託承諾: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購其持有的本行股份;在所持發行人股票鎖定期屆滿後的12個月內,本公司減持所持股份的數量不超過本公司持有股份數量的25%;在所持發行人股票鎖定期屆滿後的第13至24個月內,本公司減持所持股份數量不超過所持發行人股票鎖定期屆滿後第13個月初本公司持有股份數量的25%。
@sqlkk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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