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安全工程師相當於中級職稱,積100分。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