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合格標準各省不盡相同,合格標準的上限不得超過60%,目前有不少省份的合格標準是低於60%的。
法規:滿分100分,及格分數上限為60分;
管理:滿分120分,及格分數上限為72分;
實務:滿分120分,及格分數上限為72分;
具體及格分數要根據各省份情況,備考還是應當以滿分的60%為自我要求,往後及格分數都會是往60%靠近。
法規:滿分100分,及格分數上限為60分;
管理:滿分120分,及格分數上限為72分;
實務:滿分120分,及格分數上限為72分;
具體及格分數要根據各省份情況,備考還是應當以滿分的60%為自我要求,往後及格分數都會是往60%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