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人員由保安人員擔任;二、防火巡查頻次為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還應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三、防火巡查時應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發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並實施撲救。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五、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2小時巡查)》,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六、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防火檢查制度一、防火檢查人員由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保安人員擔任;二、各部門防火檢查應每天進行一次,單位防火檢查應每周進行一次;三、防火檢查內容應當包括:(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情況;(三)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四)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五)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八)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九)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情況;(十)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十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十二)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十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四、防火檢查時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表》,並存檔備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a)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b)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c)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d)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a)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b)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c)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d)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e)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f)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g)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i)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一、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應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並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並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當場維修解決;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的,應儘可能在24小時內維修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的,若不影響系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解決。故障排除後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要求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單位根據本單位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應列明消防設施的名稱,應明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內容和周期。四、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五、實施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應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六、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鏽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銹、注潤滑劑。七、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清洗、標定;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標定一次。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根據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標定。火災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的標定應由生產企業或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承擔標定的單位應出具標定記錄。八、儲存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的壓力容器應按《氣瓶檢測規程》的有關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標識。九、泡沫、乾粉等滅火劑應按產品說明書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包括滅火性能在內的測試。十、以蓄電池作為後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十一、其他類型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十二、按下列要求對產品設備及時進行更換:易損件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壽命;消防設備的更換周期不應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的產品壽命;經檢查測試,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單獨或結合其它場所設置一間消防宣傳培訓室,懸掛並放置宣傳培訓資料及設施,能夠開展消防宣傳培訓。二、每年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三、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訓。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內容包括: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五、下列人員需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4、重點部位、重點工種人員。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一、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當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組職責如下:1、防火檢查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宣傳和消防知識普及工作,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2、滅火行動組負責撲救火災,平時要熟悉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和水源情況。3、通訊聯絡組負責火災報警、火場聯絡、接應消防車等任務。4、疏散引導組負責引導火場內人員的安全疏散,並負責搶救被困人員和重要物資。5、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警衛工作,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防止物資丟失,並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演練後應填寫記錄。四、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人員。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公共娛樂場所其他相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消防工作制度有哪些[朗讀]
@sximn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