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縣司法局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導下,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定「四個自信」、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落實縣委中心工作為核心,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為重點,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主動作為、紮實工作,不斷開創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突出工作重點,抓實普法宣傳教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組織相關執法部門,舉辦兩場大型「國家安全日」主題宣傳活動,通過擺放大幅宣傳版面,現場發放宣傳冊,微信公眾號及時推送相關宣傳內容,多渠道靈活得開展普法宣傳,以此擴寬宣傳面,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及時下發了《上高縣落實普法責任制開展主題普法宣傳活動方案》,並進行每半月一督查制度,充分利用縣廣播電視台、微信公眾號、微博、普法宣傳欄和「村村通」廣播等大力推送市級製作的普法宣傳產品,真正達到全民普法效果。截止目前,我縣通過新媒體廣播等推送市級普法宣傳產品,收聽收看人數達到20萬餘人次,線下進行集中宣傳發送資料共計2萬餘份,普及人次達5萬人次,輻射企業300餘家。截止目前已培養法律明白人骨幹4986名,普通法律明白人28609名,我縣共計214個村(社區),遠遠超過每個村(社區)有3名以上骨幹的標準。今年6月11日,全縣300餘名村黨支部書記參加縣級農村「法律明白人」骨幹培訓班,同時我縣把培訓任務分解到鄉、村、到組,層層培養,層層壓實,把「法律明白人」培養作為抓好基層法治建設的落腳點,讓法律的春風吹進尋常百姓家。
(二)注重統籌部署,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一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我縣建立了縣、鄉鎮場(街道)、村(居)三級公共法律服務網絡群,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台向基層延伸,打造了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務、法治宣傳等司法行政職能於一體的「窗口化服務平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機構查詢和導航等在線服務,讓群眾能夠就近、快捷享受公共法律服務。目前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6個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都已建立完成,全縣已有百分之八十的行政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各鄉鎮司法所依託網絡平台建立了司法行政縱向網,實現了所有司法行政業務大數據的集中管理,鄉鎮和上級部門的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務效能。江西省「三台融合」調度系統已經實現了鄉鎮全覆蓋,自今年1月以來,全縣共錄入信息307條。除因軟體設置造成的4條「基本滿意」外,群眾滿意度評價為100%。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06件,其中訴訟類案件159件,非訴訟調解類案件47件,辦理公證351件,解答法律諮詢近1500餘人次。二是繼續開展「法援惠民生·關愛特殊群體」主題活動。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工作,繼續深入開展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婦女兒童、軍人軍屬、在押人員等特殊群體法律援助主題活動,全力辦理特殊群體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項,特別是為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主動作為,努力維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積極打造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品牌。今年上半年,通過微信公眾號、錄製廣播節目、進社區宣講和開展「三訪」等活動,多形式廣覆蓋,加大了精準法律援助工作宣傳,獲得社會一致好評。三是積極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銜接和運行機制,發揮值班律師積極參與認罪認罰從寬工作等職能作用,積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工作。刑事法律援助中,對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辦案機關通知,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覆蓋率達100%。
對於符合通知辯護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比例達100%。今年截至6月19日,共為132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提供法律意見,為2名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三)規範行政執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全面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嚴格落實審核主體責任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審核工作機制,提升審核工作質量和水平,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二是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根據今年1月中旬各執法單位報送的上一年度執法統計年報數據,我縣2019年度共實施行政許可14383宗,行政處罰1549宗,罰沒金額911.6229萬元,行政徵收147宗,行政強制35宗,收費總金額1008.0306萬元。三是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加強「雙隨機」平台動態管理,積極做好迎接「網際網路加監管」能力第三方評估各項準備工作。四是依法開展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複議案件4件,其中受理3件,其中,作出維持決定的1件,因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材料視為自動放棄1件,現已辦結1件。辦結率33.33%,行政負責人出庭率100%勝訴率100%。
(四)探索分類監管,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水平。今年以來累計接收矯正人員共計58人,累計解除矯正人員86人。目前在冊人數218人,其中緩刑208人,假釋7人,暫予監外執行2人,管制1人,開展審前調查共計76例。共銜接刑滿釋放人員87人,其中省內釋放人員67人,省外釋放人員20人,由司法所或家屬接回76人,監獄送回2人,自行返回9人,幫教率100%,安置率95%。一是規範調查評估。今年來,上高縣社區矯正中心進一步規範了審前調查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由司法所長、社區矯正執法人員、村(居)幹部等組成的審前調查小組,深入庭外監外調查,通過「談、訪、議」等方式,分析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原因、找准「服法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社區矯正審前社會調查工作。對被調查人所在的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家庭等進行廣泛調查,並詳細聽取各方意見。調查內容涵蓋家庭背景、個性特點、犯罪前表現、悔罪表現、社會反響、監管條件等情況以及轄區公安派出所意見等,著重對其監管條件進行調查,並製作調查筆錄。在充分調查了解後,由社區矯正中心對被調查人進行客觀分析、綜合評估,並最終作出建議適用或不適用非監禁刑的調查評估意見書,對於建議不適用非監禁刑的將召開會議再次研究決定,確保調查評估的客觀公正。二是完善日常監管機制。嚴格落實社區矯正「五管一」監督管理措施,全面運用電子手環、人臉識別儀、執法記錄儀、移動定位監控等科技手段,強化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動態監控。建立社區矯正信息管理平台巡查工作日誌及越界報警、定位異常台賬,指定專人負責每日檢查平台社區矯正對象日常情況,定期抽查社區矯正對象點驗。對於發現越界、定位等異常情況,及時督促基層司法所予以糾正,防止脫、漏管現象發生。三是組建社區矯正執法輔助隊伍。今年4月,縣局通過統一報名、統一考試、統一聘用的方式,公開招聘社區矯正專職執法輔助人員19名,經過電腦操作培訓、崗前業務輪訓和頂崗實習,目前新上崗的社區矯正執法輔助人員已進行全部到崗到位,確保了社區矯正機構職責的有效履行和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做好重點人員的管理工作。做好與派出所的人員對接工作,填報好重點人員對接備案單。做好定期的走訪談話,特別是對今年出獄的3名涉及邪教人員,做好每月情況的排查,並做好相關情況彙報,同時將人員相關信息及時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縣、鄉兩級「610」辦,進行多方管控。
(五)發揮專業調解優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由政法委牽頭組織,衛健委、醫調、司法所、鎮、村幹部等組成聯席會議制度,遇到矛盾糾紛時聯合多方召開聯席會議,商討處置方案、對策等。發揮基層力量貼近當事人的特點和得天獨厚的優勢,參與到疑難複雜的醫療糾紛乃至「醫鬧」事件應急調解中,形成聯動互動的調解格局,有利於及時平息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今年以來,醫調中心共受理醫療糾紛2起,調解成功2起,調解成功率100%。
(六)深化線索摸排,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是加大掃黑除惡摸排力度。加大與各部門協作,加強聯動機制,實現資料共享,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加大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力度,創新教育矯正機制,開展掃黑除惡主題教育系列活動,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二是注重甄別引導律師在涉法涉訴信訪、掃黑除惡等法律事務中發揮作用。完善工作銜接和運行機制,發揮值班律師積極參與認罪認罰從寬工作等職能作用,積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工作。刑事法律援助中,對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辦案機關通知,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覆蓋率達100%。
對於符合通知辯護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比例達100%。今年截至6月19日,共為132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提供法律意見,為2名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二、下一步打算
(一)更加主動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綜合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人民調解等資源,更多的實現司法行政業務「一網通辦」、資源共享。加大與聯席部門及社團組織的溝通協作,提升工作合力。
進一步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點)職能作用。
(二)建立高標準社區矯正安置幫教雙示範基地。經過多次考察選址,將在我縣工業園區擬建上高縣「兩類人員」雙示範基地,後期將以基地為樞紐,定期開展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同時多方位對接安置幫教企業,為更好的幫助「兩類人員」就業創業奠定基礎。
(三)積極踐行「楓橋經驗」,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深化「訪調對接」工作模式,積極溝通協調,建立適合本地實際的「訪調對接」工作模式,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
(四)積極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認真貫徹落實《宜春市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實施方案》精神,圍繞堅持和完善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要求,對標對表工作任務,積極發揮司法行政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推進法治建設、防範化解重大矛盾風險等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五)紮實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今年)》,深入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全面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綜合執法,完善政府守信踐諾制度,嚴格約束政府失信行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以更好的法治環境、政務環境,打造更優營商環境,推動我縣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突出工作重點,抓實普法宣傳教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組織相關執法部門,舉辦兩場大型「國家安全日」主題宣傳活動,通過擺放大幅宣傳版面,現場發放宣傳冊,微信公眾號及時推送相關宣傳內容,多渠道靈活得開展普法宣傳,以此擴寬宣傳面,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及時下發了《上高縣落實普法責任制開展主題普法宣傳活動方案》,並進行每半月一督查制度,充分利用縣廣播電視台、微信公眾號、微博、普法宣傳欄和「村村通」廣播等大力推送市級製作的普法宣傳產品,真正達到全民普法效果。截止目前,我縣通過新媒體廣播等推送市級普法宣傳產品,收聽收看人數達到20萬餘人次,線下進行集中宣傳發送資料共計2萬餘份,普及人次達5萬人次,輻射企業300餘家。截止目前已培養法律明白人骨幹4986名,普通法律明白人28609名,我縣共計214個村(社區),遠遠超過每個村(社區)有3名以上骨幹的標準。今年6月11日,全縣300餘名村黨支部書記參加縣級農村「法律明白人」骨幹培訓班,同時我縣把培訓任務分解到鄉、村、到組,層層培養,層層壓實,把「法律明白人」培養作為抓好基層法治建設的落腳點,讓法律的春風吹進尋常百姓家。
(二)注重統籌部署,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一是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設。我縣建立了縣、鄉鎮場(街道)、村(居)三級公共法律服務網絡群,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台向基層延伸,打造了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務、法治宣傳等司法行政職能於一體的「窗口化服務平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機構查詢和導航等在線服務,讓群眾能夠就近、快捷享受公共法律服務。目前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6個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都已建立完成,全縣已有百分之八十的行政村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各鄉鎮司法所依託網絡平台建立了司法行政縱向網,實現了所有司法行政業務大數據的集中管理,鄉鎮和上級部門的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務效能。江西省「三台融合」調度系統已經實現了鄉鎮全覆蓋,自今年1月以來,全縣共錄入信息307條。除因軟體設置造成的4條「基本滿意」外,群眾滿意度評價為100%。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06件,其中訴訟類案件159件,非訴訟調解類案件47件,辦理公證351件,解答法律諮詢近1500餘人次。二是繼續開展「法援惠民生·關愛特殊群體」主題活動。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工作,繼續深入開展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婦女兒童、軍人軍屬、在押人員等特殊群體法律援助主題活動,全力辦理特殊群體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項,特別是為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主動作為,努力維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積極打造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品牌。今年上半年,通過微信公眾號、錄製廣播節目、進社區宣講和開展「三訪」等活動,多形式廣覆蓋,加大了精準法律援助工作宣傳,獲得社會一致好評。三是積極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工作銜接和運行機制,發揮值班律師積極參與認罪認罰從寬工作等職能作用,積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工作。刑事法律援助中,對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辦案機關通知,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覆蓋率達100%。
對於符合通知辯護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比例達100%。今年截至6月19日,共為132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提供法律意見,為2名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三)規範行政執法,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全面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嚴格落實審核主體責任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審核工作機制,提升審核工作質量和水平,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二是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根據今年1月中旬各執法單位報送的上一年度執法統計年報數據,我縣2019年度共實施行政許可14383宗,行政處罰1549宗,罰沒金額911.6229萬元,行政徵收147宗,行政強制35宗,收費總金額1008.0306萬元。三是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加強「雙隨機」平台動態管理,積極做好迎接「網際網路加監管」能力第三方評估各項準備工作。四是依法開展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複議案件4件,其中受理3件,其中,作出維持決定的1件,因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材料視為自動放棄1件,現已辦結1件。辦結率33.33%,行政負責人出庭率100%勝訴率100%。
(四)探索分類監管,提升特殊人群管控水平。今年以來累計接收矯正人員共計58人,累計解除矯正人員86人。目前在冊人數218人,其中緩刑208人,假釋7人,暫予監外執行2人,管制1人,開展審前調查共計76例。共銜接刑滿釋放人員87人,其中省內釋放人員67人,省外釋放人員20人,由司法所或家屬接回76人,監獄送回2人,自行返回9人,幫教率100%,安置率95%。一是規範調查評估。今年來,上高縣社區矯正中心進一步規範了審前調查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由司法所長、社區矯正執法人員、村(居)幹部等組成的審前調查小組,深入庭外監外調查,通過「談、訪、議」等方式,分析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原因、找准「服法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社區矯正審前社會調查工作。對被調查人所在的村(居)委會、工作單位、家庭等進行廣泛調查,並詳細聽取各方意見。調查內容涵蓋家庭背景、個性特點、犯罪前表現、悔罪表現、社會反響、監管條件等情況以及轄區公安派出所意見等,著重對其監管條件進行調查,並製作調查筆錄。在充分調查了解後,由社區矯正中心對被調查人進行客觀分析、綜合評估,並最終作出建議適用或不適用非監禁刑的調查評估意見書,對於建議不適用非監禁刑的將召開會議再次研究決定,確保調查評估的客觀公正。二是完善日常監管機制。嚴格落實社區矯正「五管一」監督管理措施,全面運用電子手環、人臉識別儀、執法記錄儀、移動定位監控等科技手段,強化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動態監控。建立社區矯正信息管理平台巡查工作日誌及越界報警、定位異常台賬,指定專人負責每日檢查平台社區矯正對象日常情況,定期抽查社區矯正對象點驗。對於發現越界、定位等異常情況,及時督促基層司法所予以糾正,防止脫、漏管現象發生。三是組建社區矯正執法輔助隊伍。今年4月,縣局通過統一報名、統一考試、統一聘用的方式,公開招聘社區矯正專職執法輔助人員19名,經過電腦操作培訓、崗前業務輪訓和頂崗實習,目前新上崗的社區矯正執法輔助人員已進行全部到崗到位,確保了社區矯正機構職責的有效履行和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四是做好重點人員的管理工作。做好與派出所的人員對接工作,填報好重點人員對接備案單。做好定期的走訪談話,特別是對今年出獄的3名涉及邪教人員,做好每月情況的排查,並做好相關情況彙報,同時將人員相關信息及時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和縣、鄉兩級「610」辦,進行多方管控。
(五)發揮專業調解優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由政法委牽頭組織,衛健委、醫調、司法所、鎮、村幹部等組成聯席會議制度,遇到矛盾糾紛時聯合多方召開聯席會議,商討處置方案、對策等。發揮基層力量貼近當事人的特點和得天獨厚的優勢,參與到疑難複雜的醫療糾紛乃至「醫鬧」事件應急調解中,形成聯動互動的調解格局,有利於及時平息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今年以來,醫調中心共受理醫療糾紛2起,調解成功2起,調解成功率100%。
(六)深化線索摸排,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一是加大掃黑除惡摸排力度。加大與各部門協作,加強聯動機制,實現資料共享,堅持打防並舉、標本兼治,加大涉黑涉惡線索排查力度,創新教育矯正機制,開展掃黑除惡主題教育系列活動,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二是注重甄別引導律師在涉法涉訴信訪、掃黑除惡等法律事務中發揮作用。完善工作銜接和運行機制,發揮值班律師積極參與認罪認罰從寬工作等職能作用,積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等工作。刑事法律援助中,對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辦案機關通知,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覆蓋率達100%。
對於符合通知辯護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提供辯護比例達100%。今年截至6月19日,共為132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從寬提供法律意見,為2名涉黑涉惡案件被告人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二、下一步打算
(一)更加主動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綜合公證、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人民調解等資源,更多的實現司法行政業務「一網通辦」、資源共享。加大與聯席部門及社團組織的溝通協作,提升工作合力。
進一步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點)職能作用。
(二)建立高標準社區矯正安置幫教雙示範基地。經過多次考察選址,將在我縣工業園區擬建上高縣「兩類人員」雙示範基地,後期將以基地為樞紐,定期開展就業、創業技能培訓,同時多方位對接安置幫教企業,為更好的幫助「兩類人員」就業創業奠定基礎。
(三)積極踐行「楓橋經驗」,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深化「訪調對接」工作模式,積極溝通協調,建立適合本地實際的「訪調對接」工作模式,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
(四)積極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認真貫徹落實《宜春市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實施方案》精神,圍繞堅持和完善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要求,對標對表工作任務,積極發揮司法行政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推進法治建設、防範化解重大矛盾風險等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五)紮實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今年)》,深入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全面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大力推進綜合執法,完善政府守信踐諾制度,嚴格約束政府失信行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以更好的法治環境、政務環境,打造更優營商環境,推動我縣高質量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