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委組織部對上年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發現了我存在漏報個人事項的問題。根據有關要求,區委、區紀委依規對我的漏報個人事項問題進行誡勉談話,並取消我提任正處級領導幹部的機會。我誠懇接受此次懲罰和批評,並認真悔改認錯,現就個人漏報有關事項的問題做出以下深刻檢討:
一、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反映出自身對於有關規定一知半解。在填寫年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情況時,主觀上認為只需將涉及自己的有關事項填寫清楚就可以,沒有做到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梳理個人事項,誤把配偶的婚前房產理解為配偶的單獨財產,與自己的個人報告事項無關。這種曲解《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想法極其可笑,這種曲解《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做法極其錯誤,雖在自己主觀上無惡意隱瞞,但性質上也屬於瞞報個人重要事項。正是在自己這種「想當然」理解下,造成了此次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如果不加以改正,在這種「想當然」的想法支配下,在開展其他方面的工作時,將會給具體工作開展和黨的事業發展造成損失。
二、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反映出自身對於填報個人事項不夠重視。為什麼出現了這種「想當然」的情況,究其原因,就是由於自己對於填報各項事項工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總認為就是「填張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種各樣的表格需要填寫,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表》等同於一般的登記表,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上升到講政治的高度,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擺在重要事項的位置,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當成是檢驗黨員領導幹部黨性的「試金石」。正是由於自己的不夠重視,導致在此次市委組織部的隨機抽查中被發現漏報問題,給區委填報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造成不良影響,也影響了自己在區委幹部心中的形象?
究其原因,就是由於自己對於填報各項事項工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總認為就是「填張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種各樣的表格需要填寫,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表》等同於一般的登記表,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上升到講政治的高度,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擺在重要事項的位置,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當成是檢驗黨員領導幹部黨性的「試金石」?
經深入查擺,對產生問題的根源作以下剖析:
一是工作經驗欠缺,不適應工作,並且在種種原因下,越發不能接受這種讓我靈魂不得安寧的工作現狀。今天,我痛定思痛,按照紀委書記和人大主席的談話精神,在今後的工作中,首先要堅持自己的追求,並且要對殘存在我思想深處的理想主義分子徹底肅清,不讓其有抬頭蔓延之空間,讓自己整整齊齊地脫胎換骨,變成一個對黨,對社會「有用」的人,而非「無用」的人;其次,要積累對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經驗,並將這種有益和有良的經驗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二是紀律性不強,自由主義泛濫。由於各種不適應,加之自由主義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這樣嚴重的錯誤。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規則辦事,認真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做到早請示、晚彙報。在努力工作的同時,要毫不留情地剷除掉隱藏於我身各個角落的自由主義成分。自始自終相信「不以規矩,難成方圓」這一古訓。通過這次事件的發生,給我教訓最大也是震憾我靈魂最深的經驗只有一句話:無論做事還是做人,都要循規蹈矩。也只有循規蹈矩,方可成圓。
在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的今天,法紀意識如此淡薄,對黨的紀律規矩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漏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不僅枉費了組織多年的培養和教育,而且有損黨員這一光榮稱號,雖然現在後悔已經晚矣,但在此我想用我的檢討換來警示,願大家以我為戒,吸取教訓,正確對待組織監督。在此,我誠懇接受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對我進行「誡勉談話」的組織處理決定。
一、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反映出自身對於有關規定一知半解。在填寫年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情況時,主觀上認為只需將涉及自己的有關事項填寫清楚就可以,沒有做到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梳理個人事項,誤把配偶的婚前房產理解為配偶的單獨財產,與自己的個人報告事項無關。這種曲解《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想法極其可笑,這種曲解《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做法極其錯誤,雖在自己主觀上無惡意隱瞞,但性質上也屬於瞞報個人重要事項。正是在自己這種「想當然」理解下,造成了此次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如果不加以改正,在這種「想當然」的想法支配下,在開展其他方面的工作時,將會給具體工作開展和黨的事業發展造成損失。
二、漏報個人有關事項行為,反映出自身對於填報個人事項不夠重視。為什麼出現了這種「想當然」的情況,究其原因,就是由於自己對於填報各項事項工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總認為就是「填張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種各樣的表格需要填寫,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表》等同於一般的登記表,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上升到講政治的高度,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擺在重要事項的位置,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當成是檢驗黨員領導幹部黨性的「試金石」。正是由於自己的不夠重視,導致在此次市委組織部的隨機抽查中被發現漏報問題,給區委填報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造成不良影響,也影響了自己在區委幹部心中的形象?
究其原因,就是由於自己對於填報各項事項工作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總認為就是「填張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種各樣的表格需要填寫,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表》等同於一般的登記表,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上升到講政治的高度,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擺在重要事項的位置,沒有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工作當成是檢驗黨員領導幹部黨性的「試金石」?
經深入查擺,對產生問題的根源作以下剖析:
一是工作經驗欠缺,不適應工作,並且在種種原因下,越發不能接受這種讓我靈魂不得安寧的工作現狀。今天,我痛定思痛,按照紀委書記和人大主席的談話精神,在今後的工作中,首先要堅持自己的追求,並且要對殘存在我思想深處的理想主義分子徹底肅清,不讓其有抬頭蔓延之空間,讓自己整整齊齊地脫胎換骨,變成一個對黨,對社會「有用」的人,而非「無用」的人;其次,要積累對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經驗,並將這種有益和有良的經驗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二是紀律性不強,自由主義泛濫。由於各種不適應,加之自由主義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這樣嚴重的錯誤。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嚴格按照規則辦事,認真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做到早請示、晚彙報。在努力工作的同時,要毫不留情地剷除掉隱藏於我身各個角落的自由主義成分。自始自終相信「不以規矩,難成方圓」這一古訓。通過這次事件的發生,給我教訓最大也是震憾我靈魂最深的經驗只有一句話:無論做事還是做人,都要循規蹈矩。也只有循規蹈矩,方可成圓。
在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的今天,法紀意識如此淡薄,對黨的紀律規矩置若罔聞、我行我素,漏報瞞報個人有關事項,不僅枉費了組織多年的培養和教育,而且有損黨員這一光榮稱號,雖然現在後悔已經晚矣,但在此我想用我的檢討換來警示,願大家以我為戒,吸取教訓,正確對待組織監督。在此,我誠懇接受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對我進行「誡勉談話」的組織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