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存在的問題:剖析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的原因「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和保障,起著根本性和決定性作用。當前,從嚴治黨的新常態得到不斷地強化與鞏固,但仔細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一是政治覺悟還不夠強,能夠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但對黨員幹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嚴,缺乏敢於「亮劍」的精神。一些黨員幹部在脫貧攻堅、信訪穩定、創城迎審等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出於保護幹部的心態,大都按照「低標」進行了處理,沒有給予嚴厲的懲處,導致處罰的行為有「不疼不癢」的感覺。二是模範帶頭作用不夠強,班子成員多在一線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點工作上,沒有拿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勢趕超的致勝招數不多;個別班子成員大局意識不強,存在本位主義,想問題、辦事情,有時從局部利益出發,片面推進工作,對於熱點難點問題、苗頭性、傾向性和潛在性問題,提前預判、超前謀劃做的不夠。三是大局意識不夠強,個別基層黨組織對「五位一體」、「四個全面」等新發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錯誤認識。對自己有利的堅決執行,對自己不利的口頭上要求的多,落實上打折扣。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夠深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沒有落實到解決實際困難、矛盾和問題上,沒有與推動自身發展的實際結合起來。部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方面,讀的文件和書籍不少,真正學到深處、用在實處的不多,仍存在學做「兩張皮」,在形式上進行了學習,但在工作推進上仍然走老路,落實不力。二是理想信念還不夠堅定。能夠做到理想信念堅定,但沒有把強化理想信念貫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黨員存在對自己黨員身份的榮譽感、自豪感、責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有所減退等現象。有的黨員宗旨意識淡化,關心群眾少。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一是機關黨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實「機關黨建十條」工作不到位,機關支部設置結構還不夠合理,黨員人數多。組織開展主題黨日活動不規範,開展不及時,有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召開,有時不開;個別黨員學習不系統,不及時,沒有學習心得、學習筆記,學習筆記混亂;「三會一課」會議記錄不規範、不完整,存在後期補寫的問題;關於黨建的制度規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黨建工作考核機制不夠完善。雖然制定了一定的規章制度,但在實際貫徹落實上,沒有對黨建薄弱地區和單位形成。
硬約束;基層組織生活會開展不規範,不嚴肅。內容空洞,查擺問題多為表面現象,不深刻,黨性剖析少,批評與自我批評缺少「辣味」,批評意見雷同,多為「變相表揚」。三是選人用人方面創新探索不多。雖然在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上進行了一定的嘗試,但幹部「下」的有效辦法缺乏,對於工作平庸、無功無過和求穩守攤的,還缺乏具體、明確、可操作的「下」的標準和依據。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是考慮自身的實際困難多些,而忽視了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相關政策要求,自身統籌工作還不周全,求真務實作風還不夠紮實。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能夠堅持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問題」,但在細節工作上還需要加強。一是還存在追求「面子工程」問題。在工作中存在有時為應對上級考核,急於出成績、出亮點,做一些好看的、較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準備上級檢查時臨時做了一些突擊性的工作,創城迎審工作中,突擊性的做版面、搞綠化、打掃衛生,雖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沒下在平時,給群眾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聯繫群眾工作有所減弱。有的黨員幹部工作中不願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擔責任,不敢挑重擔,面對違建治理、項目招引、信訪維穩等急難險重問題,自我加壓不夠,工作標準不高,缺乏開拓創新的激情與真抓實幹的精神。個別黨員幹部抱有不願做群眾工作,對群眾訴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實事求是,對不同群體的群眾工作方法不靈活。三是幹事創業的勁頭有所衰退。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整體形勢有了較大的改觀,部分黨員幹部及村兩委幹部出現了「享樂」思想,滿足於既有「業績」,安於現狀,淡化了勇爭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銳意拼搏的勁頭、弱化了甘於奉獻的精神,甚至樂於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幹勁不足,在其位未盡其責,懶惰鬆懈問題時有發生。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崗雙責」的意識還不夠強。對幹部監督手段不多,來自職能部門的監督多,其他監督形式少,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幹部的監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礙於面子,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不能及時糾正批評教育。二是監督管理的措施上還有欠缺。雖然制定了「雙向約談」制度,明確了談話範圍和責任主體,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約談提醒缺乏針對性,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了解不夠深入,致使談話有時流於形式,沒有起到應有的防範和遏製作用。通報批評、提醒談話用的多,組織處理還不夠多。
(六)廉潔自律和反腐敗鬥爭方面。能夠做到持續鞏固反腐敗鬥爭的壓倒性態勢,但部分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仍不夠強,存在廉潔工作「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思想。個別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足,抓業務工作與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硬、一手軟,致使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動開展次數較少、創新力度不大。
以上幾方面問題,經過深刻剖析,主要是我們在政治站位上與中央、省市區還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認識上還不夠精準,在行動上不夠務實,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夠高。沒有真正、正確、透徹理解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意義,簡單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事,屬於意識形態範疇的問題,沒有找准工作落實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在理論學習上,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理解掌握不夠,指導實際工作的能力不強;在思想認識上,考慮問題多從街道自身工作出發,落實全區一盤棋的自覺性、積極性還有待提高;在工作統籌上,精力多放在抓,沒有真正實現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同頻共振。
二是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面對新區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創新能力不強,工作思路還不夠開闊,還習慣於憑老經驗、老辦法按部就班開展工作;在落實上級指示要求時,還不能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存在「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現象。動真碰硬能力不強,部分領導幹部在落實「一崗雙責」中,對於發現的問題,擔當意識不強、底氣不硬,習慣於「和稀泥」當「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動一動,不推不動」的情況。
三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在傳達上級精神、決策部署時,沒能將上級精神和意圖傳達到本單位全體幹部和村兩委幹部,存在上熱下冷、上緊下松等問題。對影響到一些單位和群眾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產生偏重照顧群眾情緒,維護隊伍穩定的考慮,在個別問題的處理上態度還不夠堅決。對機關各部門和各村(社區)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口頭強調的比較多,監督檢查還不夠經常,問責力度還不夠大。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一是政治覺悟還不夠強,能夠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但對黨員幹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嚴,缺乏敢於「亮劍」的精神。一些黨員幹部在脫貧攻堅、信訪穩定、創城迎審等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出於保護幹部的心態,大都按照「低標」進行了處理,沒有給予嚴厲的懲處,導致處罰的行為有「不疼不癢」的感覺。二是模範帶頭作用不夠強,班子成員多在一線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點工作上,沒有拿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勢趕超的致勝招數不多;個別班子成員大局意識不強,存在本位主義,想問題、辦事情,有時從局部利益出發,片面推進工作,對於熱點難點問題、苗頭性、傾向性和潛在性問題,提前預判、超前謀劃做的不夠。三是大局意識不夠強,個別基層黨組織對「五位一體」、「四個全面」等新發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錯誤認識。對自己有利的堅決執行,對自己不利的口頭上要求的多,落實上打折扣。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夠深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沒有落實到解決實際困難、矛盾和問題上,沒有與推動自身發展的實際結合起來。部分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方面,讀的文件和書籍不少,真正學到深處、用在實處的不多,仍存在學做「兩張皮」,在形式上進行了學習,但在工作推進上仍然走老路,落實不力。二是理想信念還不夠堅定。能夠做到理想信念堅定,但沒有把強化理想信念貫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黨員存在對自己黨員身份的榮譽感、自豪感、責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有所減退等現象。有的黨員宗旨意識淡化,關心群眾少。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一是機關黨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實「機關黨建十條」工作不到位,機關支部設置結構還不夠合理,黨員人數多。組織開展主題黨日活動不規範,開展不及時,有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召開,有時不開;個別黨員學習不系統,不及時,沒有學習心得、學習筆記,學習筆記混亂;「三會一課」會議記錄不規範、不完整,存在後期補寫的問題;關於黨建的制度規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黨建工作考核機制不夠完善。雖然制定了一定的規章制度,但在實際貫徹落實上,沒有對黨建薄弱地區和單位形成。
硬約束;基層組織生活會開展不規範,不嚴肅。內容空洞,查擺問題多為表面現象,不深刻,黨性剖析少,批評與自我批評缺少「辣味」,批評意見雷同,多為「變相表揚」。三是選人用人方面創新探索不多。雖然在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上進行了一定的嘗試,但幹部「下」的有效辦法缺乏,對於工作平庸、無功無過和求穩守攤的,還缺乏具體、明確、可操作的「下」的標準和依據。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是考慮自身的實際困難多些,而忽視了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相關政策要求,自身統籌工作還不周全,求真務實作風還不夠紮實。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能夠堅持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正「四風問題」,但在細節工作上還需要加強。一是還存在追求「面子工程」問題。在工作中存在有時為應對上級考核,急於出成績、出亮點,做一些好看的、較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準備上級檢查時臨時做了一些突擊性的工作,創城迎審工作中,突擊性的做版面、搞綠化、打掃衛生,雖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沒下在平時,給群眾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聯繫群眾工作有所減弱。有的黨員幹部工作中不願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擔責任,不敢挑重擔,面對違建治理、項目招引、信訪維穩等急難險重問題,自我加壓不夠,工作標準不高,缺乏開拓創新的激情與真抓實幹的精神。個別黨員幹部抱有不願做群眾工作,對群眾訴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實事求是,對不同群體的群眾工作方法不靈活。三是幹事創業的勁頭有所衰退。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整體形勢有了較大的改觀,部分黨員幹部及村兩委幹部出現了「享樂」思想,滿足於既有「業績」,安於現狀,淡化了勇爭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銳意拼搏的勁頭、弱化了甘於奉獻的精神,甚至樂於躺在過去的功勞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幹勁不足,在其位未盡其責,懶惰鬆懈問題時有發生。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崗雙責」的意識還不夠強。對幹部監督手段不多,來自職能部門的監督多,其他監督形式少,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幹部的監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礙於面子,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不能及時糾正批評教育。二是監督管理的措施上還有欠缺。雖然制定了「雙向約談」制度,明確了談話範圍和責任主體,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約談提醒缺乏針對性,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了解不夠深入,致使談話有時流於形式,沒有起到應有的防範和遏製作用。通報批評、提醒談話用的多,組織處理還不夠多。
(六)廉潔自律和反腐敗鬥爭方面。能夠做到持續鞏固反腐敗鬥爭的壓倒性態勢,但部分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仍不夠強,存在廉潔工作「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思想。個別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足,抓業務工作與抓黨風廉政建設一手硬、一手軟,致使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落實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動開展次數較少、創新力度不大。
以上幾方面問題,經過深刻剖析,主要是我們在政治站位上與中央、省市區還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認識上還不夠精準,在行動上不夠務實,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夠高。沒有真正、正確、透徹理解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意義,簡單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事,屬於意識形態範疇的問題,沒有找准工作落實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在理論學習上,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理解掌握不夠,指導實際工作的能力不強;在思想認識上,考慮問題多從街道自身工作出發,落實全區一盤棋的自覺性、積極性還有待提高;在工作統籌上,精力多放在抓,沒有真正實現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同頻共振。
二是責任落實不到位。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中,面對新區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創新能力不強,工作思路還不夠開闊,還習慣於憑老經驗、老辦法按部就班開展工作;在落實上級指示要求時,還不能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存在「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現象。動真碰硬能力不強,部分領導幹部在落實「一崗雙責」中,對於發現的問題,擔當意識不強、底氣不硬,習慣於「和稀泥」當「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動一動,不推不動」的情況。
三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有力。在傳達上級精神、決策部署時,沒能將上級精神和意圖傳達到本單位全體幹部和村兩委幹部,存在上熱下冷、上緊下松等問題。對影響到一些單位和群眾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產生偏重照顧群眾情緒,維護隊伍穩定的考慮,在個別問題的處理上態度還不夠堅決。對機關各部門和各村(社區)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口頭強調的比較多,監督檢查還不夠經常,問責力度還不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