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臨沭縣教育局沭教安衛字[201x]6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現就汛期學校如下。
一、學校要本著對師生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居安思危,切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
一是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落實好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渠道。二是針對汛期多發高溫、高危天氣和極易引發事故的各種因素,抓緊完善落實防範措施,集中力量做好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正常的秩序。
二、認真排查事故隱患,積極組織鑑定與整改。
學校要立即對校舍、危險牆體、危險用品、危險車輛、危險設施、危險事件等因素進行全面排查,特別是針對汛期到來後極易造成的房屋基礎浸泡、下陷、牆體酥鬆、屋頂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排查鑑定。對新查出的危房要組織鑑定危房等級並上報同時制定整改措施。對d級危房要立即組織拆除,防止傷及無辜。對學校周邊無法立即拆除或清除的危房、危牆、危路等隱患,要設立明顯的安全標示,並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排查工作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凡有安全隱患的學校,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上課,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對因排除危房等安全隱患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等問題,要給予妥善安置,並及時將詳細情況上報鎮教委。
三、依法做好學校防雷安全工作。
對未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或安裝的防雷裝置不符合標準規範要求的學校,必須按照法規規定和相關防雷標準及時整改,切實排除雷擊隱患。學校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在依法取得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標準書後方可開工建設,在取得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使用。防雷裝置必須由持有相應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對於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裝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依法進行年度定期檢測,確保防雷裝置發揮作用。
四、積極做好預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
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廣大中小學生,尤其是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發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近期全國各地已陸續發生多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的是學生在上學途中到池塘邊捉魚蝦時失足溺水,有的是在雙休日學生到橋上玩時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的是學生在放學路上到池塘游泳時溺水。這些溺水事故的發生,給死亡學生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無法彌補的損失。為認真吸取教訓,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學生溺水事故。
一是要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學校要進一步做好學生預防溺水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技能教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要加強預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要建立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播放安全教育光碟、開展主題班隊會、國旗下的演講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在近期組織開展一次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訪、學校通等途徑,通過印發《告家長書》、給家長發送受機簡訊等形式,及時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學生的安全監護,特別要注意「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孩子的游泳安全。加大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預防學生溺水的良好氛圍。三是要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學校要從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訓,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好學生死亡事故上報制度以及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學校汛期安全防範豫警機制。
學校要與防汛、防災等有關部門密切聯繫,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信息,結合本單位實際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並確保責任、人員、必備物資的「三落實」,隨時處置災害事故。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遇到高危天氣和突發災情,校長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將損害降到最低。
一、學校要本著對師生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居安思危,切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
一是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落實好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渠道。二是針對汛期多發高溫、高危天氣和極易引發事故的各種因素,抓緊完善落實防範措施,集中力量做好各項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正常的秩序。
二、認真排查事故隱患,積極組織鑑定與整改。
學校要立即對校舍、危險牆體、危險用品、危險車輛、危險設施、危險事件等因素進行全面排查,特別是針對汛期到來後極易造成的房屋基礎浸泡、下陷、牆體酥鬆、屋頂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排查鑑定。對新查出的危房要組織鑑定危房等級並上報同時制定整改措施。對d級危房要立即組織拆除,防止傷及無辜。對學校周邊無法立即拆除或清除的危房、危牆、危路等隱患,要設立明顯的安全標示,並將有關情況立即上報。排查工作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凡有安全隱患的學校,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上課,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對因排除危房等安全隱患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等問題,要給予妥善安置,並及時將詳細情況上報鎮教委。
三、依法做好學校防雷安全工作。
對未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或安裝的防雷裝置不符合標準規範要求的學校,必須按照法規規定和相關防雷標準及時整改,切實排除雷擊隱患。學校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在依法取得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標準書後方可開工建設,在取得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使用。防雷裝置必須由持有相應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對於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裝置,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專業技術服務機構依法進行年度定期檢測,確保防雷裝置發揮作用。
四、積極做好預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
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廣大中小學生,尤其是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發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近期全國各地已陸續發生多起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的是學生在上學途中到池塘邊捉魚蝦時失足溺水,有的是在雙休日學生到橋上玩時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的是學生在放學路上到池塘游泳時溺水。這些溺水事故的發生,給死亡學生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無法彌補的損失。為認真吸取教訓,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學生溺水事故。
一是要高度重視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工作。學校要進一步做好學生預防溺水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技能教育,確保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要加強預防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要建立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過播放安全教育光碟、開展主題班隊會、國旗下的演講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在近期組織開展一次專題的預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訪、學校通等途徑,通過印發《告家長書》、給家長發送受機簡訊等形式,及時提醒和教育學生家長做好學生的安全監護,特別要注意「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孩子的游泳安全。加大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預防學生溺水的良好氛圍。三是要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學校要從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訓,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好學生死亡事故上報制度以及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學校汛期安全防範豫警機制。
學校要與防汛、防災等有關部門密切聯繫,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信息,結合本單位實際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並確保責任、人員、必備物資的「三落實」,隨時處置災害事故。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遇到高危天氣和突發災情,校長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將損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