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我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茅天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系列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事故中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一)周邊縣鄉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堵塞。
(三)群傷及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處置原則
(一)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警後,第一時間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二)立即啟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及鎮衛生院、派出所、安監站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信息,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現場情況進一步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並成立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
(一)事故處置總指揮部。
總指揮:鄒濤。
副總指揮:謝磊鑫、張艷、張羽強、盧偉。
成 員:由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衛生院、交管站、社會事務辦、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及相關村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
1、總指揮權由負責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二)應急救援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
成員單位: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衛生院、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盧偉。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相關村。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保護現場、維護疏導交通秩序、堵截設卡、協助調查取證。
(四)醫療救護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鎮衛生院、事故發生地村衛生室。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申艷。
成員到位: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財、物調配跟進。
(六)善後處理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安監站、綜治辦、派出所。
職責任務: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於眾,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事故報告和救援程序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村委會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駕駛人、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二)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安監站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維護秩序保護現場並解掌握情況。
(三)鎮黨政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鎮長、分管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同時處置救援總指揮部立即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四)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五)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第一時間向鎮村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二)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派出所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四)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三)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八、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組織實施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二)各村、鎮有關工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三)應急救援電話。
政府辦公室電話:085125541016。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系列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事故中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一)周邊縣鄉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交通堵塞。
(三)群傷及一次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處置原則
(一)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警後,第一時間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二)立即啟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及鎮衛生院、派出所、安監站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信息,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現場情況進一步向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並成立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
(一)事故處置總指揮部。
總指揮:鄒濤。
副總指揮:謝磊鑫、張艷、張羽強、盧偉。
成 員:由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衛生院、交管站、社會事務辦、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及相關村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
1、總指揮權由負責茅天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二)應急救援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
成員單位:黨政辦、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衛生院、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謝磊鑫、張羽強、盧偉。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站、交管站、相關村。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保護現場、維護疏導交通秩序、堵截設卡、協助調查取證。
(四)醫療救護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鎮衛生院、事故發生地村衛生室。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申艷。
成員到位: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財政所。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財、物調配跟進。
(六)善後處理組。
組長:張羽強。
成員單位:安監站、綜治辦、派出所。
職責任務: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於眾,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事故報告和救援程序
(一)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村委會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駕駛人、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二)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安監站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維護秩序保護現場並解掌握情況。
(三)鎮黨政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鎮長、分管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同時處置救援總指揮部立即向縣交警部門、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安委辦、縣應急辦報告事故簡要情況。
(四)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五)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第一時間向鎮村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二)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派出所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四)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三)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八、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組織實施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二)各村、鎮有關工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三)應急救援電話。
政府辦公室電話:0851255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