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和民生十件實事責任分工安排,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工作,確保項目如期建成投產,特制定本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方法、加強統籌協調、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項目快建設、早投產,***局設立項目建設服務工作小組:
1、組長:***。
2、成員:***。
二、主要任務
協調各部門加強聯動,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及時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著力推進項目前期籌建、開工建設、竣工投產等關鍵節點實施進度,確保項目如期投產。
三、工作內容和責任分工
(一)土地出讓。加強與國土部門聯繫,及時掌握一期用地中暫未落實的***畝用地批覆情況,協助企業開展摘牌、簽署成交確認書、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及辦理國土證等相關工作。
(二)征地拆遷、場地平整。及時掌握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土地清表、場地平整工作情況,協助企業做好地塊整體利用。
(三)基礎配套。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完善項目用地周邊道路、供水、供電、排水、排污、燃氣、通迅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為項目建設投產提供硬體保障。
(四)規劃管理。協調規劃部門指導項目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修規審批、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驗收等規劃管理工作。
(五)環保審批。協調環保部門指導項目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環評審批、環保驗收。
(六)消防審批。協調消防部門對項目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消防驗收。
(七)防雷審批。協調氣象部門出具項目防雷審查意見、防雷設施驗收。
(八)節能審批。協調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報告審查。
(九)安全評價。負責指導企業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有關、法規做好安全生產「三同時」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
(十)建設管理。協調建設主管部門加快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核准,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施工許可審批以及工程監理、造價管理、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
(十一)主體建設。督促項目方制訂詳細的工程建設進度計劃,履行項目建設程序,規範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確保項目於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投產。
(十二)永久用電。協調供電部門加快項目永久用電報裝審批、供配電設施建設和驗收通電。
(十三)驗收投產。協調國土、規劃、建設、環保、消防、氣象、市政、供電、安監等部門對項目各項驗收進行輔導,完善綜合驗收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優化審批服務。
開闢綠色通道,按「要件把關,容缺受理,平行推進,補齊發證,剛性審批,彈性流程,特事特辦,急事先辦」的原則提供審批服務。指導項目建設單位完善立項、土地、規劃、環評、建設等前期審批工作,加快工程建設推進,對項目工程綜合驗收進行輔導,採取技術審查先行,行政審批關口後移的工作方式,促進企業早投產。
(二)加強現場服務。
深入現場,掌握項目進度情況,了解企業訴求,及時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征地拆遷、場地、水、電、路、氣等基礎配套問題,加強部門聯動,對於關鍵性環節要重點攻關,專人盯住落實,具體跑、具體抓,通過「多了解、多溝通、多服務」,為項目建設和投產創造良好條件。
(三)強化建設管理。
對項目建設實施全過程管理:
1、前期階段:引導企業詳細編制項目規劃和工程設計。
避免後續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大變更,規範承包合同的簽定,避免發生因約定不詳而造成經濟糾紛。
2、實施階段:督促企業按計劃推進工程建設,加強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並完善各項隱蔽工程記錄和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採集。
3、驗收階段:督促企業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審計、建設檔案整理及歸檔等工作,協調各審批部門提前介入,做好驗收輔導和審批服務,採取聯合驗收的方式,實現項目竣工與投產無縫對接。
(四)完善信息報送。
及時掌握項目建設動態信息,確保每周一巡查一記錄,按照「每月一報」的要求定期進行督查通報。於每月25日前將項目建設推進情況報市政府。
一、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方法、加強統籌協調、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項目快建設、早投產,***局設立項目建設服務工作小組:
1、組長:***。
2、成員:***。
二、主要任務
協調各部門加強聯動,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及時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著力推進項目前期籌建、開工建設、竣工投產等關鍵節點實施進度,確保項目如期投產。
三、工作內容和責任分工
(一)土地出讓。加強與國土部門聯繫,及時掌握一期用地中暫未落實的***畝用地批覆情況,協助企業開展摘牌、簽署成交確認書、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及辦理國土證等相關工作。
(二)征地拆遷、場地平整。及時掌握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土地清表、場地平整工作情況,協助企業做好地塊整體利用。
(三)基礎配套。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完善項目用地周邊道路、供水、供電、排水、排污、燃氣、通迅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為項目建設投產提供硬體保障。
(四)規劃管理。協調規劃部門指導項目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修規審批、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驗收等規劃管理工作。
(五)環保審批。協調環保部門指導項目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環評審批、環保驗收。
(六)消防審批。協調消防部門對項目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消防驗收。
(七)防雷審批。協調氣象部門出具項目防雷審查意見、防雷設施驗收。
(八)節能審批。協調開展項目節能評估報告審查。
(九)安全評價。負責指導企業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有關、法規做好安全生產「三同時」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
(十)建設管理。協調建設主管部門加快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核准,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施工許可審批以及工程監理、造價管理、質量安全監督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
(十一)主體建設。督促項目方制訂詳細的工程建設進度計劃,履行項目建設程序,規範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確保項目於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投產。
(十二)永久用電。協調供電部門加快項目永久用電報裝審批、供配電設施建設和驗收通電。
(十三)驗收投產。協調國土、規劃、建設、環保、消防、氣象、市政、供電、安監等部門對項目各項驗收進行輔導,完善綜合驗收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優化審批服務。
開闢綠色通道,按「要件把關,容缺受理,平行推進,補齊發證,剛性審批,彈性流程,特事特辦,急事先辦」的原則提供審批服務。指導項目建設單位完善立項、土地、規劃、環評、建設等前期審批工作,加快工程建設推進,對項目工程綜合驗收進行輔導,採取技術審查先行,行政審批關口後移的工作方式,促進企業早投產。
(二)加強現場服務。
深入現場,掌握項目進度情況,了解企業訴求,及時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征地拆遷、場地、水、電、路、氣等基礎配套問題,加強部門聯動,對於關鍵性環節要重點攻關,專人盯住落實,具體跑、具體抓,通過「多了解、多溝通、多服務」,為項目建設和投產創造良好條件。
(三)強化建設管理。
對項目建設實施全過程管理:
1、前期階段:引導企業詳細編制項目規劃和工程設計。
避免後續實施過程中發生重大變更,規範承包合同的簽定,避免發生因約定不詳而造成經濟糾紛。
2、實施階段:督促企業按計劃推進工程建設,加強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並完善各項隱蔽工程記錄和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採集。
3、驗收階段:督促企業做好項目竣工驗收、審計、建設檔案整理及歸檔等工作,協調各審批部門提前介入,做好驗收輔導和審批服務,採取聯合驗收的方式,實現項目竣工與投產無縫對接。
(四)完善信息報送。
及時掌握項目建設動態信息,確保每周一巡查一記錄,按照「每月一報」的要求定期進行督查通報。於每月25日前將項目建設推進情況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