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縣安全生產領域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宜作風整治辦〔2020〕5號)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著力解決全委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中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以及國家安監總局、省、市安監局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構建全縣安監系統幹部隊伍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以下六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具體為:
1.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還不強。「重發展輕安全、重效益輕安全」現象依然存在,安全生產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依然存在;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有時變通應付;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2.安全隱患排查不深入、不細緻。加強摸清本行業、本轄區企業底數,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有待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區,沒有做到全覆蓋;督促安全隱患整改不徹底,沒有嚴格執行隱患整改銷號制度。
3.安全生產「四不兩直」檢查督查方式不能常態堅持。檢查督查總要發通知、聽彙報,熱衷於看下級或企業提前安排好的「門面」和「盆景」,不能真查問題,查真問題;有時對上級暗查暗訪行動通風報信,怕上級查出問題、怕被問責。
4.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力度不大。實施行政處罰時頂不住說情風乾擾;擔心影響xx發展環境,對招商引資的工業園企業輕處罰甚至不處罰;有的執法人員與執法對象存在利益關聯,與企業負責人不能建立健康的「親」、「清」政商關係。
5.安全生產工作點多面廣且專業性強,突顯安監隊伍能力不足,工作不安心。安監工作壓力大、風險大、難度大,安監幹部有畏難情緒;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追責,安監幹部在位不安心,在崗想換位;安監工作專業性較強,許多幹部履職盡責能力有待提高。
6.開展「打非治違」行動遲緩,聯手聯動不夠。對「打非治違」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打非治違」工作擺上突出位置來抓,工作僅僅停留在文件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涉及面廣,涉及單位多,地方與部門、部門與部門、條條與塊塊之間推諉扯皮現象時有發生;部門聯動機制有待完善。
三、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動員部署、查擺問題、限期整改、總結評估、建章立制等五個階段進行,其中把整改貫穿始終,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個階段有效銜接、相互貫通。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底-3月中旬)。
通過召開動員會、組織專題學習、組織參加業務培訓、搞好宣傳造勢四大形式,認真傳達學習縣委、縣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監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發動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凝聚全體幹部的合力。重點培訓幹部作風整治的重點內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內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查擺問題階段(3月中旬-4月)。
通過廣泛徵求意見、開展談心談話、認真開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廣泛徵求和虛心聽取廣大群眾、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及個人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見和建議。針對查擺出的問題,通過召開專題會議、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問題-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組織幹部互相評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剖析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階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開展明查暗訪、開展家訪、整改落實、建立簽字背書制度。針對徵求意見和自我查擺中發現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台賬,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實行銷號整改,並通過單位網站和幹部職工大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總結評估階段(10月-11月)。
1.通過開展回頭看、開展「學先進、爭先進、樹典型」活動等活動,對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進一步查漏補缺、切實整改、認真總結,對問題整改不力的,要責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對把關不嚴的,及時提醒;對情況嚴重的,及時通報曝光,並視情啟動問責程序。同時對各股室開展幹部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
(五)建章立制階段(12月-今年1月)。
要著眼於建立和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從制度建設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環節,以提高制度執行力、公信力、約束力為重點,在加強教育管理、規範行政行為、提高工作效率、轉變工作作風、強化監督機制、嚴格考核獎懲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健全和完善局機關日常管理規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保障機制,確保作風建設步入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的軌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具體抓落實。同時成立全委安全生產領域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強化監督檢查。要採取「每周一檢查、每月一通報、每季一講評」的方式,對本系統、本單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及其背後的違紀違法、腐敗問題線索進行跟蹤督辦,嚴謹細緻認真核查,依紀依法嚴肅查處。3.建立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責任壓實、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進作風、提升效能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一、總體要求。
著力解決全委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中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以及國家安監總局、省、市安監局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構建全縣安監系統幹部隊伍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以下六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具體為:
1.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還不強。「重發展輕安全、重效益輕安全」現象依然存在,安全生產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依然存在;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有時變通應付;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2.安全隱患排查不深入、不細緻。加強摸清本行業、本轄區企業底數,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有待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區,沒有做到全覆蓋;督促安全隱患整改不徹底,沒有嚴格執行隱患整改銷號制度。
3.安全生產「四不兩直」檢查督查方式不能常態堅持。檢查督查總要發通知、聽彙報,熱衷於看下級或企業提前安排好的「門面」和「盆景」,不能真查問題,查真問題;有時對上級暗查暗訪行動通風報信,怕上級查出問題、怕被問責。
4.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力度不大。實施行政處罰時頂不住說情風乾擾;擔心影響xx發展環境,對招商引資的工業園企業輕處罰甚至不處罰;有的執法人員與執法對象存在利益關聯,與企業負責人不能建立健康的「親」、「清」政商關係。
5.安全生產工作點多面廣且專業性強,突顯安監隊伍能力不足,工作不安心。安監工作壓力大、風險大、難度大,安監幹部有畏難情緒;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追責,安監幹部在位不安心,在崗想換位;安監工作專業性較強,許多幹部履職盡責能力有待提高。
6.開展「打非治違」行動遲緩,聯手聯動不夠。對「打非治違」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把「打非治違」工作擺上突出位置來抓,工作僅僅停留在文件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涉及面廣,涉及單位多,地方與部門、部門與部門、條條與塊塊之間推諉扯皮現象時有發生;部門聯動機制有待完善。
三、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動員部署、查擺問題、限期整改、總結評估、建章立制等五個階段進行,其中把整改貫穿始終,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個階段有效銜接、相互貫通。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底-3月中旬)。
通過召開動員會、組織專題學習、組織參加業務培訓、搞好宣傳造勢四大形式,認真傳達學習縣委、縣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監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發動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凝聚全體幹部的合力。重點培訓幹部作風整治的重點內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內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查擺問題階段(3月中旬-4月)。
通過廣泛徵求意見、開展談心談話、認真開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廣泛徵求和虛心聽取廣大群眾、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及個人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意見和建議。針對查擺出的問題,通過召開專題會議、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問題-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組織幹部互相評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剖析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階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開展明查暗訪、開展家訪、整改落實、建立簽字背書制度。針對徵求意見和自我查擺中發現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整改台賬,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實行銷號整改,並通過單位網站和幹部職工大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企業、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總結評估階段(10月-11月)。
1.通過開展回頭看、開展「學先進、爭先進、樹典型」活動等活動,對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進一步查漏補缺、切實整改、認真總結,對問題整改不力的,要責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對把關不嚴的,及時提醒;對情況嚴重的,及時通報曝光,並視情啟動問責程序。同時對各股室開展幹部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
(五)建章立制階段(12月-今年1月)。
要著眼於建立和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從制度建設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環節,以提高制度執行力、公信力、約束力為重點,在加強教育管理、規範行政行為、提高工作效率、轉變工作作風、強化監督機制、嚴格考核獎懲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健全和完善局機關日常管理規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保障機制,確保作風建設步入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的軌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具體抓落實。同時成立全委安全生產領域幹部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強化監督檢查。要採取「每周一檢查、每月一通報、每季一講評」的方式,對本系統、本單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及其背後的違紀違法、腐敗問題線索進行跟蹤督辦,嚴謹細緻認真核查,依紀依法嚴肅查處。3.建立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責任壓實、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進作風、提升效能的長效機制,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