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網絡輿情應急處置水平,有效應對和快速化解網上輿論危機,支持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占領各種網絡信息傳播載體,形成學校網絡輿情預警防範和監測引導機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關於加強和改進網際網路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絡上出現的對學校社會聲譽、教學秩序、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或對學校師生生活、工作、學習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突髮網絡輿論情況。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將重大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2.預防為主原則。學校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應做好網絡輿情突發的預防工作。
3.協同一致原則。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一致,處置好網絡輿情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保障 1.東案小學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組 長:王紅林 副組長:陳東華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四、處置程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學校信息處及其他處室對本校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學校處室發現重大網絡輿情後,要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校長、校長。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及時內將事情原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組織成彙報材料,並做到30分鐘內口頭彙報和90分鐘內書面彙報。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面對網絡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絡輿情,按照信息內容的不同,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需按以下不同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學校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復的要當即回復,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復的,要在當日回復處理意見並告知回復處理結果具體時日。
2、屬對學校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及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如屬於學校內部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情節惡劣者按學校相關校規校紀給予處罰,如屬於校外人員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復。
(四)動態跟蹤。學校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在網絡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學校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絡媒體的能力。
五、後續工作 (一)善後處置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秩序,儘可能地減少損失和影響。
(二)總結分析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參與處置的相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預案。
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的,依法追究責任。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絡上出現的對學校社會聲譽、教學秩序、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或對學校師生生活、工作、學習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突髮網絡輿論情況。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將重大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2.預防為主原則。學校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應做好網絡輿情突發的預防工作。
3.協同一致原則。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一致,處置好網絡輿情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保障 1.東案小學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組 長:王紅林 副組長:陳東華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四、處置程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學校信息處及其他處室對本校可能引發重大網絡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學校處室發現重大網絡輿情後,要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副校長、校長。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及時內將事情原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組織成彙報材料,並做到30分鐘內口頭彙報和90分鐘內書面彙報。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面對網絡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絡輿情,按照信息內容的不同,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需按以下不同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學校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復的要當即回復,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復的,要在當日回復處理意見並告知回復處理結果具體時日。
2、屬對學校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及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如屬於學校內部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情節惡劣者按學校相關校規校紀給予處罰,如屬於校外人員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復。
(四)動態跟蹤。學校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在網絡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學校網絡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絡媒體的能力。
五、後續工作 (一)善後處置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秩序,儘可能地減少損失和影響。
(二)總結分析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參與處置的相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預案。
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