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制約經濟活力,影響經濟實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營商環境是衡量一個地區核心競爭能力和潛在發展能力的重要標誌。
馬龍區圍繞「三區一地」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強化「一部手機辦事通」 推廣運用,穩步有序、積極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竭力優化營商環境,著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落實中央政策不到位。中央為了優化營商環境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馬龍區也積極跟進,並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但缺乏實用操作性,部分政策落實不到位,政府優化服務、精細服務力度不足,有些政策過於原則、不易落地。依然存在審批繁瑣、內外資待遇不一致等問題,相關政策連續性不足,行政執法的依據和設定還有待全面梳理,行政權力運行尚待規範。二是政府法治化水平相對較低。當前,政府的公權力過大,行政化的經濟干預政策、領導式的政府管理模式仍然對營商環境的優化起到了較大的阻礙作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會主體對政府的不信任。同時,部分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敢為、不願為、慢作為,存在談商色變,使得政商關係由以前的「臉難看、門難進」,變成了「飯不吃、禮不收、事不辦」。政商之間缺少了必要的互信,這也是制約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三是幹部思想解放不夠,開放意識不強。部分幹部缺乏對外開放意識,只看到了招商引資中給予投資者在用地、稅收、基礎保障等方面的優惠,沒有從項目入駐後對地方經濟發展、就業帶動、產業拉動、市場培育和後續貢獻等方面去算賬,一說到相關項目,就把困難和風險擺在前面,給企業設門檻,給自己找退路,面對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中的矛盾問題,生搬硬套條條框框,「不能辦」的藉口多,「怎麼辦」的方法少。四是部門辦事效率不高,「一盤棋」意識不濃。單位、部門、行業間協作不夠,服務不到位。項目審批互為前置,甚至存在推諉扯皮現象。另外,少數部門業務人員崗位變換頻繁,工作交接跟不上,導致辦理同一個項目相關手續時,出現企業往返多次都辦理不了,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卻沒有給出一個規範的辦理要求,態度冷漠傲慢,讓企業無所適從。說到底,還是大局觀念差、服務意識差、辦事效率差的「三差」問題沒有真正解決?
優化營商環境,就必須破除思想的禁錮和制度的藩籬,在思想、制度和服務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為地方發展作支撐。實行「一個項目、一名區領導、一班人馬、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招商項目定向定責分包服務責任制,按照「從簡從快、一次告知、集中諮詢、限時辦理、超時問責、聯審聯辦、疑難會商、上報事項協助報批」的要求,對投資審批事項全程代辦,簡化辦事流程,無償為外來投資者提供「一條龍」審批、「親情式」服務。並定期開展回訪活動,主動上門服務,讓客商在馬龍投資省心、經營安心、發展舒心。二是加大放權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秉承「應辦盡辦」的原則,拿出「說辦就辦」的效率,實現「一次辦成」的目標,達到「辦就辦好」的效果,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要完善「首問負責」的受理機制;健全「一次辦成」的辦理流程,對審批事項再清理、再精簡,實現「一口受理、一次辦成」;業務要精通,選派優秀工作人員為群眾提供服務;工作要勤奮,做到愛崗敬業;紀律要嚴明,堅決杜絕工作時間玩手機等作風散漫行為。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要維護市場秩序,嚴肅查處各類破壞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有熟人沒熟人一個樣、外地人本地人一個樣、大企業小企業一個樣、國有民營一個樣、內資外資一個樣」;要加強治安整治,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制售偽劣商品、惡意欠薪、強買強賣等行為;弘揚法治精神,依法打擊借征地、拆遷、補償向投資者索要錢物、強攬工程、強行供料、強買強賣、阻撓建設等妨礙企業正常經營、侵害企業正當權益等違法犯罪行為。四是加大誠信力度,打造重商親商的人文環境。要重商,一定要認識到無商不富,商業發展、企業發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實營造尊重企業和企業家的良好氛圍;要重才,加強孵化器等平台載體建設,大力引進人才,吸納高校生在馬龍創新創業;要重信,政府要帶頭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規的承諾和政策必須及時兌現。五是加大廉潔力度,打造既親又清的政商環境。要坦坦蕩蕩同企業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為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時時處處要親、時時刻刻要清。做該做的事情,並把事情做好,為企業提供周到服務,是「親」的意義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親」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關係,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馬龍區圍繞「三區一地」建設,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強化「一部手機辦事通」 推廣運用,穩步有序、積極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竭力優化營商環境,著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落實中央政策不到位。中央為了優化營商環境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馬龍區也積極跟進,並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但缺乏實用操作性,部分政策落實不到位,政府優化服務、精細服務力度不足,有些政策過於原則、不易落地。依然存在審批繁瑣、內外資待遇不一致等問題,相關政策連續性不足,行政執法的依據和設定還有待全面梳理,行政權力運行尚待規範。二是政府法治化水平相對較低。當前,政府的公權力過大,行政化的經濟干預政策、領導式的政府管理模式仍然對營商環境的優化起到了較大的阻礙作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會主體對政府的不信任。同時,部分領導幹部在工作中不敢為、不願為、慢作為,存在談商色變,使得政商關係由以前的「臉難看、門難進」,變成了「飯不吃、禮不收、事不辦」。政商之間缺少了必要的互信,這也是制約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三是幹部思想解放不夠,開放意識不強。部分幹部缺乏對外開放意識,只看到了招商引資中給予投資者在用地、稅收、基礎保障等方面的優惠,沒有從項目入駐後對地方經濟發展、就業帶動、產業拉動、市場培育和後續貢獻等方面去算賬,一說到相關項目,就把困難和風險擺在前面,給企業設門檻,給自己找退路,面對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中的矛盾問題,生搬硬套條條框框,「不能辦」的藉口多,「怎麼辦」的方法少。四是部門辦事效率不高,「一盤棋」意識不濃。單位、部門、行業間協作不夠,服務不到位。項目審批互為前置,甚至存在推諉扯皮現象。另外,少數部門業務人員崗位變換頻繁,工作交接跟不上,導致辦理同一個項目相關手續時,出現企業往返多次都辦理不了,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卻沒有給出一個規範的辦理要求,態度冷漠傲慢,讓企業無所適從。說到底,還是大局觀念差、服務意識差、辦事效率差的「三差」問題沒有真正解決?
優化營商環境,就必須破除思想的禁錮和制度的藩籬,在思想、制度和服務上下功夫。一是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為地方發展作支撐。實行「一個項目、一名區領導、一班人馬、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招商項目定向定責分包服務責任制,按照「從簡從快、一次告知、集中諮詢、限時辦理、超時問責、聯審聯辦、疑難會商、上報事項協助報批」的要求,對投資審批事項全程代辦,簡化辦事流程,無償為外來投資者提供「一條龍」審批、「親情式」服務。並定期開展回訪活動,主動上門服務,讓客商在馬龍投資省心、經營安心、發展舒心。二是加大放權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秉承「應辦盡辦」的原則,拿出「說辦就辦」的效率,實現「一次辦成」的目標,達到「辦就辦好」的效果,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要完善「首問負責」的受理機制;健全「一次辦成」的辦理流程,對審批事項再清理、再精簡,實現「一口受理、一次辦成」;業務要精通,選派優秀工作人員為群眾提供服務;工作要勤奮,做到愛崗敬業;紀律要嚴明,堅決杜絕工作時間玩手機等作風散漫行為。三是加大整治力度,打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要維護市場秩序,嚴肅查處各類破壞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有熟人沒熟人一個樣、外地人本地人一個樣、大企業小企業一個樣、國有民營一個樣、內資外資一個樣」;要加強治安整治,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制售偽劣商品、惡意欠薪、強買強賣等行為;弘揚法治精神,依法打擊借征地、拆遷、補償向投資者索要錢物、強攬工程、強行供料、強買強賣、阻撓建設等妨礙企業正常經營、侵害企業正當權益等違法犯罪行為。四是加大誠信力度,打造重商親商的人文環境。要重商,一定要認識到無商不富,商業發展、企業發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要重企,深入做好切實營造尊重企業和企業家的良好氛圍;要重才,加強孵化器等平台載體建設,大力引進人才,吸納高校生在馬龍創新創業;要重信,政府要帶頭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作出的符合法規的承諾和政策必須及時兌現。五是加大廉潔力度,打造既親又清的政商環境。要坦坦蕩蕩同企業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真意為企業家解難題、辦實事;時時處處要親、時時刻刻要清。做該做的事情,並把事情做好,為企業提供周到服務,是「親」的意義所在,也是「清」的目的所在。只有「親」和「清」都到位了,才能搞好政商關係,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