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召開一系列重要會議、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宣傳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戰略性重大問題。做好新形勢下宣傳工作,迫切需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宣傳工作形成的寶貴經驗和有效做法,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為宣傳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黨中央高度重視《條例》制定工作,將《條例》列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按照黨中央要求,中央宣傳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認真研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條例》稿。2019年4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條例》。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目前,《條例》全文暫未下發。
二、主要內容
《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工作地位作用、目標任務、職責使命、實踐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論述貫穿其中。《條例》共13章53條。
1.對宣傳工作定位作用、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作出規定。
關於宣傳工作的定位作用,《條例》規定,宣傳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是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加強黨的思想政治領導、鞏固黨的群眾基礎和執政基礎的重要方式,是為實現黨的主張和奮鬥目標動員組織黨員、幹部和群眾所進行的理論武裝、輿論引導、思想教育、文化建設、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動。宣傳工作是黨領導人民不斷奪取革命、建設、改革勝利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
關於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條例》規定,宣傳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擔當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促進全體人民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上緊緊團結在一起,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思想保證、輿論支持、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
《條例》提出了「一個高舉」、「兩個鞏固」、「三個建設」的宣傳工作根本任務,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建設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強大感召力和影響力的中華文化軟實力。
2.對各級黨委承擔的宣傳工作職責作出規定。
做好宣傳工作需要全黨動手。各級黨委對宣傳工作負主體責任,應當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加強對宣傳領域重大戰略性任務的統籌指導和重大問題的分析研判。《條例》規定了黨委的7項主要職責: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宣傳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做好宣傳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傳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每年向黨中央或者上一級黨委報告宣傳工作情況;三是研究制定宣傳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權限制定宣傳工作相關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推動制定宣傳工作相關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五是統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六是領導宣傳部門做好宣傳工作,選優配強宣傳系統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加強宣傳幹部、人才隊伍建設;七是領導同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做好本部門本單位本領域宣傳工作。
《條例》還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紀委監委,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等,參照黨委履行相應宣傳工作職責。
3.對加強基層宣傳工作作出規定。
考慮到基層宣傳工作相對薄弱,《條例》把基層宣傳工作單列一章,對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的宣傳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在機構設置和工作力量上,規定鄉鎮(街道)黨組織明確1名黨委(黨工委)委員負責宣傳工作,村(社區)黨組織配備宣傳員;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黨組織設置宣傳工作機構;高校黨委設立宣傳部;國有參股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宣傳員;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宣傳工作機構,或者配備從事宣傳工作的人員。在陣地建設上,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加強基層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廣播電視機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中心、文體廣場等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在經費保障上,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大經費投入,建立健全農村文化建設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群眾性文化活動開展,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加大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
三、貫徹落實意見
學習貫徹《條例》是各級黨組織的重要任務。按照《條例》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好宣傳解讀和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黨對宣傳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黨中央關於宣傳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實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習近平總書記親自主持召開一系列重要會議、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宣傳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戰略性重大問題。做好新形勢下宣傳工作,迫切需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宣傳工作形成的寶貴經驗和有效做法,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為宣傳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黨中央高度重視《條例》制定工作,將《條例》列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按照黨中央要求,中央宣傳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認真研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條例》稿。2019年4月1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條例》。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目前,《條例》全文暫未下發。
二、主要內容
《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宣傳工作地位作用、目標任務、職責使命、實踐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論述貫穿其中。《條例》共13章53條。
1.對宣傳工作定位作用、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作出規定。
關於宣傳工作的定位作用,《條例》規定,宣傳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是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加強黨的思想政治領導、鞏固黨的群眾基礎和執政基礎的重要方式,是為實現黨的主張和奮鬥目標動員組織黨員、幹部和群眾所進行的理論武裝、輿論引導、思想教育、文化建設、文明培育等工作和活動。宣傳工作是黨領導人民不斷奪取革命、建設、改革勝利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
關於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條例》規定,宣傳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擔當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促進全體人民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上緊緊團結在一起,為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思想保證、輿論支持、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
《條例》提出了「一個高舉」、「兩個鞏固」、「三個建設」的宣傳工作根本任務,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建設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強大感召力和影響力的中華文化軟實力。
2.對各級黨委承擔的宣傳工作職責作出規定。
做好宣傳工作需要全黨動手。各級黨委對宣傳工作負主體責任,應當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加強對宣傳領域重大戰略性任務的統籌指導和重大問題的分析研判。《條例》規定了黨委的7項主要職責: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關於宣傳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組織做好宣傳工作;二是定期研究部署宣傳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每年向黨中央或者上一級黨委報告宣傳工作情況;三是研究制定宣傳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權限制定宣傳工作相關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推動制定宣傳工作相關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四是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五是統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六是領導宣傳部門做好宣傳工作,選優配強宣傳系統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加強宣傳幹部、人才隊伍建設;七是領導同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做好本部門本單位本領域宣傳工作。
《條例》還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紀委監委,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等,參照黨委履行相應宣傳工作職責。
3.對加強基層宣傳工作作出規定。
考慮到基層宣傳工作相對薄弱,《條例》把基層宣傳工作單列一章,對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的宣傳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在機構設置和工作力量上,規定鄉鎮(街道)黨組織明確1名黨委(黨工委)委員負責宣傳工作,村(社區)黨組織配備宣傳員;國有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黨組織設置宣傳工作機構;高校黨委設立宣傳部;國有參股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黨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宣傳員;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宣傳工作機構,或者配備從事宣傳工作的人員。在陣地建設上,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加強基層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廣播電視機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文化中心、文體廣場等文化設施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在經費保障上,規定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大經費投入,建立健全農村文化建設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群眾性文化活動開展,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加大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
三、貫徹落實意見
學習貫徹《條例》是各級黨組織的重要任務。按照《條例》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好宣傳解讀和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黨對宣傳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黨中央關於宣傳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