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議事決策範圍
1、討論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各項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完成上級黨組織下達的工作任務的措施;貫徹落實有關領導重要講話和批示的措施。
2、討論制定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3、研究確定黨支部成員工作分工、調整等。
4、研究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及安排意見。
5、研究有關全單位利益和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
6、研究決定黨組向上級報告的重要事項。
7、其它需要黨支部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二、議事決策的程序
1、黨支部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議題由黨支部書記、成員提出。無議題不開,緊急情況隨時召開。
2、會議議題由黨支部書記審定後提前兩天通知成員,圍繞研究的事項做必要準備。會議的有關材料應同時送出席會議人員。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達的,可在會場分發。
3、黨支部書記根據議題適時主持召開黨支部會議,非緊急情況不搞臨時會議。黨支部書記較長時間離開機關,黨支部會議由受委託的成員主持,會後向黨支部書記彙報,重大問題要及時彙報。
4、會議議題按急緩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問題需要有關人員參加時,有關人員屆時列席會議。
5、黨組會討論重大問題,事先要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幹部問題,會前書記要與所涉及幹部的主管黨支部成員溝通。
6、黨支部會議應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參加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必須全部黨支部成員到會。黨支部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提前向黨支部書記請假,並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
7、黨支部會議研究決定事項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8、黨支部會議討論多個事項,應逐項進行;推薦、提名幹部和決定幹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進行。
9、對應由黨支部會議決定的事項,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召開黨支部會時,黨支部書記可與有關成員臨時處置,事後應及時向黨支部會報告。
10、提交黨支部會議研究的議題,有關科室會前要做好準備,並經主管黨支部成員審核把關後方可提交,為黨支部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
1、討論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各項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完成上級黨組織下達的工作任務的措施;貫徹落實有關領導重要講話和批示的措施。
2、討論制定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3、研究確定黨支部成員工作分工、調整等。
4、研究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及安排意見。
5、研究有關全單位利益和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
6、研究決定黨組向上級報告的重要事項。
7、其它需要黨支部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二、議事決策的程序
1、黨支部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議題由黨支部書記、成員提出。無議題不開,緊急情況隨時召開。
2、會議議題由黨支部書記審定後提前兩天通知成員,圍繞研究的事項做必要準備。會議的有關材料應同時送出席會議人員。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達的,可在會場分發。
3、黨支部書記根據議題適時主持召開黨支部會議,非緊急情況不搞臨時會議。黨支部書記較長時間離開機關,黨支部會議由受委託的成員主持,會後向黨支部書記彙報,重大問題要及時彙報。
4、會議議題按急緩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問題需要有關人員參加時,有關人員屆時列席會議。
5、黨組會討論重大問題,事先要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幹部問題,會前書記要與所涉及幹部的主管黨支部成員溝通。
6、黨支部會議應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參加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必須全部黨支部成員到會。黨支部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提前向黨支部書記請假,並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意見。
7、黨支部會議研究決定事項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8、黨支部會議討論多個事項,應逐項進行;推薦、提名幹部和決定幹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進行。
9、對應由黨支部會議決定的事項,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召開黨支部會時,黨支部書記可與有關成員臨時處置,事後應及時向黨支部會報告。
10、提交黨支部會議研究的議題,有關科室會前要做好準備,並經主管黨支部成員審核把關後方可提交,為黨支部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