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保康法院黨員幹部隊伍主流是好的,絕大多數黨員幹部都能夠嚴格遵守黨紀黨規。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少數幹警還存在執行政治紀律不嚴、遵守政治規矩不力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一)要正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
一是政治立場不鮮明。有的黨員幹部對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沒有足夠的認識,認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級重要、下級次要,說起來重要、抓起來次要,沒有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重要的位置。理想信念不堅定,黨性觀念不強,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幟不鮮明,態度不堅決,甚至喪失黨性原則。有的幹部缺乏誠信意識,對黨不忠誠,不信守服務承諾、廉政承諾,長期不參加組織活動,脫離黨組織,不繳納黨費。
二是言辭論調與中央不一致。有些黨員幹部口無遮攔,習慣於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傳播政治謠言、政治笑話;有的甚至對中央的決策部署說三道四、評頭論足、陽奉陰違,大會上唱讚歌,私下裡酒桌上唱反調。有的身為法官,不信仰法律,「人治」思想嚴重,在一些公開場合大放厥詞,說什麼「打官司要靠關係」、「別人有後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法官公正司法、為民司法意識不強,平時不學習政治理論,鑽研法律知識,辦起案來就講關係、人情、金錢,「六難三案」現象時有發生,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致使人民群眾不斷地信訪、來訪,破壞司法權威,影響到保康法院全面建設?
三是組織原則不遵循。有的幹部不按照議事程序辦事,該請示的不請示,該彙報的不彙報,違規用權、擅自越權,破壞組織秩序,留下嚴重隱患。有的幹警遇到矛盾繞道走,不去想辦法解決矛盾和問題,處理刺手問題看風頭,看來頭,看勢頭,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信奉好人主義,碰到不良傾向講面子不講真理,講人情不講原則。有的幹部自身遇到困難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組織,而是想著找關係,把正當的黨內關係搞得很庸俗。有的缺乏批評與自我批評精神,上不敢涉及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
四是決策部署不落實。有的部門、有的幹部信奉部門利益、個人利益至上,對自己有利的就貫徹落實,對自己不利的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幹警認為自己無職無權,工作消極應付,心無所思、干無所指,對工作缺乏激情,對事業缺乏熱情,對群眾缺乏感情。還有的同志自由散漫慣了,不作為、慢作為,對工作任務敷衍應付、長期不駐庭,值班制度流於形式,習慣於「不找事、不惹事、不出事」,群眾辦事經常找不到人。
我們常說,要用良好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有良好的黨風,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就好,就能很好的促進政風民風。作為一名黨員,一舉一動都關係到黨的形象;作為一名法官,一言一行都關係到法院的威望,群眾都會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我們如果不守政治紀律、不講政治規矩,那麼危害是巨大的,不僅會導致不正之風盛行,破壞幹群關係,敗壞黨風政風民風,甚至會損害的尊嚴和權威。
(二)要深刻剖析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各種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滑坡。有的黨員幹部在追求成長與進步的同時,往往忽視黨性鍛鍊和黨性修養,放鬆了主觀世界的改造,導致了黨性不純、黨性不強,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得不到自覺遵守。
二是認識偏差。認為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是上層的事,基層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或者認為即使有也無礙大局。大多數幹警甚至是領導幹部身上都存在「重業務、輕政治」的傾向,導致一些部門和幹警紀律鬆弛、作風鬆懈、組織鬆散。還有少數黨員幹部認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軟指標,缺乏硬約束,口頭上說說而已,思想上不重視,行動上就容易出偏差。
三是責任意識不強。少數領導幹部對上級的決策部署搞形式主義、擺花架子,滿足於「釘牌子」、「製圖表」、「讀文件」,甚至對於職責範圍內的事也是一推、二躲、三糊弄,怕難、怕煩、怕擔責,導致問題越來越大。
四是要求不嚴。長期以來我們對黨員幹部思想上、行為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缺乏有效的和監督。對黨員幹部在管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甚至對違紀黨員幹部責任追究時,總是從保護幹部的角度出發,幫其說情開脫,致使少數黨員幹部在紀律規矩面前心存僥倖。
(一)要正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
一是政治立場不鮮明。有的黨員幹部對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沒有足夠的認識,認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上級重要、下級次要,說起來重要、抓起來次要,沒有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重要的位置。理想信念不堅定,黨性觀念不強,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幟不鮮明,態度不堅決,甚至喪失黨性原則。有的幹部缺乏誠信意識,對黨不忠誠,不信守服務承諾、廉政承諾,長期不參加組織活動,脫離黨組織,不繳納黨費。
二是言辭論調與中央不一致。有些黨員幹部口無遮攔,習慣於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傳播政治謠言、政治笑話;有的甚至對中央的決策部署說三道四、評頭論足、陽奉陰違,大會上唱讚歌,私下裡酒桌上唱反調。有的身為法官,不信仰法律,「人治」思想嚴重,在一些公開場合大放厥詞,說什麼「打官司要靠關係」、「別人有後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法官公正司法、為民司法意識不強,平時不學習政治理論,鑽研法律知識,辦起案來就講關係、人情、金錢,「六難三案」現象時有發生,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致使人民群眾不斷地信訪、來訪,破壞司法權威,影響到保康法院全面建設?
三是組織原則不遵循。有的幹部不按照議事程序辦事,該請示的不請示,該彙報的不彙報,違規用權、擅自越權,破壞組織秩序,留下嚴重隱患。有的幹警遇到矛盾繞道走,不去想辦法解決矛盾和問題,處理刺手問題看風頭,看來頭,看勢頭,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信奉好人主義,碰到不良傾向講面子不講真理,講人情不講原則。有的幹部自身遇到困難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組織,而是想著找關係,把正當的黨內關係搞得很庸俗。有的缺乏批評與自我批評精神,上不敢涉及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搞無原則的一團和氣。
四是決策部署不落實。有的部門、有的幹部信奉部門利益、個人利益至上,對自己有利的就貫徹落實,對自己不利的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幹警認為自己無職無權,工作消極應付,心無所思、干無所指,對工作缺乏激情,對事業缺乏熱情,對群眾缺乏感情。還有的同志自由散漫慣了,不作為、慢作為,對工作任務敷衍應付、長期不駐庭,值班制度流於形式,習慣於「不找事、不惹事、不出事」,群眾辦事經常找不到人。
我們常說,要用良好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有良好的黨風,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就好,就能很好的促進政風民風。作為一名黨員,一舉一動都關係到黨的形象;作為一名法官,一言一行都關係到法院的威望,群眾都會看在眼裡、記在心裡。我們如果不守政治紀律、不講政治規矩,那麼危害是巨大的,不僅會導致不正之風盛行,破壞幹群關係,敗壞黨風政風民風,甚至會損害的尊嚴和權威。
(二)要深刻剖析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各種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滑坡。有的黨員幹部在追求成長與進步的同時,往往忽視黨性鍛鍊和黨性修養,放鬆了主觀世界的改造,導致了黨性不純、黨性不強,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得不到自覺遵守。
二是認識偏差。認為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是上層的事,基層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或者認為即使有也無礙大局。大多數幹警甚至是領導幹部身上都存在「重業務、輕政治」的傾向,導致一些部門和幹警紀律鬆弛、作風鬆懈、組織鬆散。還有少數黨員幹部認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軟指標,缺乏硬約束,口頭上說說而已,思想上不重視,行動上就容易出偏差。
三是責任意識不強。少數領導幹部對上級的決策部署搞形式主義、擺花架子,滿足於「釘牌子」、「製圖表」、「讀文件」,甚至對於職責範圍內的事也是一推、二躲、三糊弄,怕難、怕煩、怕擔責,導致問題越來越大。
四是要求不嚴。長期以來我們對黨員幹部思想上、行為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缺乏有效的和監督。對黨員幹部在管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甚至對違紀黨員幹部責任追究時,總是從保護幹部的角度出發,幫其說情開脫,致使少數黨員幹部在紀律規矩面前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