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促進全縣消防重點單位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和規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岳池縣公安消防大隊特與全縣消防重點單位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2、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依法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3、結合本單位特點,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公布執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對重點部位實行嚴格管理。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建立健全防火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4、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對建築固定消防設施應委託。
規範的檢測單位定期進行全面檢測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5、組織防火檢查,加大火災隱患整改經費投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積極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組織開展消防技能培訓競賽活動,將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和消防宣傳教育納入職工學習教育內容。、。
7、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和特點,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專門培訓。公共娛樂、餐飲住宿場所、商場市場、醫院學校等四類場所應當自覺落實「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實重點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消防資格培訓制度。
8、新建、改建、擴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按規定應及時申報消防機構備案。
二、獎懲規定
本責任書完成情況由岳池縣公安消防機構組織考核,對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縣公安消防機構予以通報表彰獎勵;不達標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岳池縣公安消防大隊單位:
簽字人:責任人:
二o**年月日二o**年月日。
一、責任目標
1、加強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2、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依法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並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3、結合本單位特點,制定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公布執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對重點部位實行嚴格管理。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建立健全防火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4、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對建築固定消防設施應委託。
規範的檢測單位定期進行全面檢測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5、組織防火檢查,加大火災隱患整改經費投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積極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6、組織開展消防技能培訓競賽活動,將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和消防宣傳教育納入職工學習教育內容。、。
7、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和特點,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專門培訓。公共娛樂、餐飲住宿場所、商場市場、醫院學校等四類場所應當自覺落實「消防安全兩規定三提示」工作要求。落實重點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消防資格培訓制度。
8、新建、改建、擴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建設項目按規定應及時申報消防機構備案。
二、獎懲規定
本責任書完成情況由岳池縣公安消防機構組織考核,對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縣公安消防機構予以通報表彰獎勵;不達標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岳池縣公安消防大隊單位:
簽字人:責任人:
二o**年月日二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