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行力對公安工作的重要意義
所謂執行力就是貫徹落實上級決策、工作部署的實踐能力,就是把握規律、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就是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是狠抓落實、堅決完成任務的能力。當前,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項重點工作」、公安部的「三項建設」和省公安廳的「六項創新」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加上「創平安,迎亞運」、警車和涉案車輛專項治理等各種各樣的專項嚴打、專項整治活動。可以說,今年是公安機關活動最多、任務最重、壓力最大的一年,如果沒有較強的執行力,那麼開展這些活動就很難取得實效。因此,各警種、部門必須以新的角度、新的眼光來認識和分析新形勢,以新的工作作風、新的工作效率把握和適應新要求,以新的執行理念、新的執行機制來推動和完成新任務。
(一)提高執行力,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建設平安和諧德慶的必然要求。當前,廣州亞運會的安保工作任務日益繁重,縣城「兩搶一盜」案件時有發生。另外,隨著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面提速,涉及征地拆遷補償、山林土地權屬等引發的不安定因素不斷凸顯。全縣公安工作面臨的形勢更趨嚴峻複雜,維穩任務和社會治安工作艱巨繁重,這些挑戰無疑對全縣公安機關的執行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標準和要求。要應對這些挑戰,戰勝這些挑戰,如果沒有堅強的執行力保證,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紙上談兵,是不可能做好的。
(二)提高執行力,是構建和諧警民關係、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滿意度的必然要求。公安部黨委部署開展「三項建設」,之所以把加強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當作其中一項內容,置於這樣一個高度,就是因為當前一些地方的警民關係還存在著諸多不和諧因素,甚至產生嚴重的暴力對抗和警民衝突,不僅降低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親和力,也直接損害了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警民關係問題,關鍵在警。群眾對我們警隊的評價和印象,主要來源於公安民警對一起起案件和事件的處理,來源於一次次管理和服務的具體行為,歸根結底是來源於對公安民警執行力強與不強的表現。因此,全縣公安機關必須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認識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的特殊重要性,把提高執行力作為事關公安工作發展全局和公安事業興衰成敗的大事,置於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積極構建警愛民、民擁警的和諧警民關係,努力把公安隊伍建設成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眾最親的隊伍,永遠做黨的忠誠衛士和人民群眾的貼心人。
(三)提高執行力,是完成公安工作任務、推動公安事業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今年全縣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已經明確,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社會和諧穩定的總要求,以確保「兩運」(亞運會和大運會)安全為目標,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紮實推進公安信息化、執法規範化、和諧警民關係「三項建設」和公安隊伍建設,狠抓省公安廳提出「六項創新」工作的落實,全面提高公安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要實現全縣公安事業的科學發展和跨越發展,關鍵是看執行力。沒有一種見賢思齊、取長補短的自覺性,沒有一種不甘落後、事爭一流的責任感,沒有一種腳踏實地、求真務實的進取心,沒有一種嚴謹求實、訓練有素的警務作風,何談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全縣公安機關一定要按照省廳、市局的部署,認清形勢,始終不渝地把抓落實作為今年公安工作的主線和關鍵,以作風建設為保障,大力提高公安機關執行力,以堅定的執行力為我縣公安事業的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我縣公安機關執行力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縣公安機關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緊扣發展第一要務,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隊伍建設方面實現了新發展。去年,我局先後被省廳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全省公安機關執法質量優秀單位、全省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這既得益於上級的正確領導,也是全體民警克難奮進、開拓創新、執行力不斷提高的結果。但是,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個別單位和少數民警身上還存在一些與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問題,這些問題,不是戰略問題、思路問題、決策問題,而是執行力問題。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思想信念不堅定、不牢固。當前,受一些消極負面因素的侵蝕和影響,有的民警思想信念處於一種「灰色地帶」,宗旨觀念淡漠,理想信念模糊,方向迷失,思想空虛,境界不高。二是工作狀態不認真、不到位。有的民警安於現狀,整天無所事事;有的辦事拖拉,不推不動,工作主動性差;有的見到困難就躲,見到責任就推,見到成績就爭。三是執行警令不通暢、不徹底。個別單位對縣局決定的事,議論、遲疑、等待和觀望,講價錢,談客觀;還有的紀律執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有僥倖,如在「五條禁令」方面,縣局三令五申,逢會必講,但仍有個別人存在違反「禁令」苗頭。四是執法活動不嚴格、不規範。有少數民警處警不規範,取證不及時,有的對有明顯違法線索該查不查,有的對群眾報警求助推諉,有的不善做群眾工作,導致群眾不滿或投訴。五是領導作風不紮實、不作為。有的滿足於做「太平官」,對自身的問題不敢擔責,對下屬的問題不敢監督、不敢教育、不敢批評,不敢處理,當「老好人」;有的工作思路不明確,工作方法簡單,對問題找不准、摸不透,解決不力;還有的不琢磨事,專琢磨人,班子鬧不團結。
究其原因,既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不想執行。當前,上級部署的活動繁多,基層所隊疲於應付,抓執行也就無從談起。二是怠慢執行。出台的各種考核指標和標準不少,但由於監督不到位,最終導致有的民警思想上存在應付了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消極思想。三是無能力執行。部分基層民警業務素質不高,對一些比較難和棘手的問題,顯得無所適從、不知所措。
三、提高公安機關執行力的幾點思考
一位著名的管理學家曾說:「任何組織的成功都是5%正確的決策加上95%高效的執行,沒有執行,一切等於0」。我們認為,提高公安機關執行力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必須抓好以下四個環節。
(一)形成合力,在團結和諧中提升執行力。首先,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樣子」、「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班子成員要以自身的模範行動成為抓執行的第一人,實現由督促執行向率先執行轉變、由被動執行向主動執行轉變、由常規執行向創新執行轉變的「三個轉變」。要堅持「五個能用」,一是能用自己的覺悟提升別人的覺悟;二是能用自己的熱情去激發別人的熱情;三是能用自己的信心去堅定別人的信心;四是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凝聚別人的力量;五是能用自己的成功去造就別人的成功。其次,領導幹部要齊心協力。基層所隊長既是局黨委決策的執行者,又是基層的領導者,在計劃、指揮、協調、判斷、創新等方面的能力表現直接影響到整個單位的執行力。要努力解決不想執行、不會執行、不能執行的問題,要有以一種「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創新執行,執行創新。對上級決定的事堅決貫徹落實,不能頂著不辦,不能陽奉陰違。必須講原則,講職責,講紀律,講規矩,確保執行政策不「走樣」,推進工作不「跑偏」,完成任務不「打折」,做到一個聲音喊到底,一個目標干到底,一個責任負到底,齊心協力干成事。
(二)求真務實,在精抓細干中提升執行力。真抓實幹是提高執行力的具體體現。要倡導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想實招、鼓實勁、謀實事。一是要樹立雷厲風行的作風。對上級做出的決策部署,要毫不猶豫、立即行動,堅決落實到位;對定下來的規矩,要毫不動搖、一以貫之,堅決令行禁止。領導幹部要有動真碰硬的決心,無論是辦案件、幹事情,還是處理日常工作,都要認真負責,不要敷衍應付;要果斷決策,不要瞻前顧後;要迅速快捷,不要拖泥帶水;要一抓到底,不要半途而廢;要馬到成功,不要貽誤戰機。二是要追求精益求精的質量。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了就是不平凡,把每一件簡單的事情做好了就是不簡單,細節決定成敗。由此,我們需要改變心浮氣躁的毛病,提倡注重細節,把小事做細、做實。尤其是在決策和標準已經確定的情況下,關鍵就在執行。細節、責任心是執行的重中之重,細節顧及不到,責任心也就缺乏了,也就談不上執行力了。因此,在工作數量上要做到毫釐不差,在工作時間上要做到分秒必爭,在工作標準上要做到多出精品,把執行力轉化到推動爭先創優上來。三是要實現高效務實的效率。凡是上級做出的重大決策和已經確定的事情,必須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凡是群眾的報警求助或面向社會的行政許可,必須推行限時辦結制,提高效率,徹底改變「群眾跑來跑去,領導批來批去,單位轉來轉去,開會議來議去,最後問題還是哪來哪去」的狀況。四是要達到群眾滿意的標準。要以保障民生為著力點,以群眾滿意為檢驗標準,切實解決老百姓最為關注的「門外怕搶,屋裡怕偷」的問題,要「主動走下去」察民情,「全身撲下去」保民安,「真心沉下去」解民憂,把執行力轉化到推動護民惠民上來,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
(三)與時俱進,在開拓創新中提升執行力。思路決定出路,創新的力度決定工作的成效。要善於搶抓機遇,不為視野所限;要勇於攻堅克難,不為艱難所懼;要敢於突破常規,不為定勢所困,把執行力轉化到推動創新上來。一要創新執法理念。要牢固樹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嚴格執法,以公平促穩定,以正義促和諧。要切實做到公平正義,就必須進一步提升民警的執法素質,力爭每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經得起實踐的檢驗,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二要創新警務模式。在動態治安環境下,傳統「坐堂」辦公的舊模式已不合時宜,要結合轄區治安實際,積極探索警務勤務機制改革,不斷摸索出「實用高效」的勤務模式,真正實現「貓鼠同步」。三要創新工作手段。在信息社會,「不會用計算機的民警將失去工作權,不會用計算機的領導將失去指揮權」。所隊長要帶頭學電腦、用電腦,促進公安業務由傳統運作方式向信息化管理轉變,推進「全警採集、全警錄入、全警應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進程。四要創新激勵機制。以推進「工作執法一網考」為契機,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用考核的業績來評價部門的工作,來檢驗民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爭先創優,在高度的責任意識中提升執行力。一要營造爭先創優的氛圍。職務的大小、地位高低不是衡量一個人能力大小的唯一標準。有的民警接手一個部門有多少困難,交手還是那麼多困難,把困難當「遺產」往下交,「原封不動」。有的民警接手後積極應對,困難越來越少,單位業績越來越好。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不是上級「封」出來的,不是靠下面「吹」出來的,只有一個途徑,就是靠自己干出來的。乾的事越多,影響就越大。基層民警應該確立「知足奮進」的思想,在待遇上知足,在工作上知不足,在事業上奮進,在各自的職務、崗位上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二要完善獎優罰劣的機制。各警種、部門要持之以恆抓學習,以鐵的手腕抓隊伍,嚴格要求抓廉政,鼓勵學習,鼓勵創新,嚴懲違法違紀,建立績效考核獎懲機制,大力弘揚正氣,堅決剎住歪風,全力營造見賢思齊、爭先創優的優良環境。不能讓綜合素質高的人吃虧、不能讓幹事的人吃虧、不能讓老實人吃虧,做到「獎有理、罰有據」。三要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公安工作千頭萬緒,許多工作任務都通過分解來落實,把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每件事,形成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對執行不力、任務不完成的要層層追究責任,堅決處理到位,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所謂執行力就是貫徹落實上級決策、工作部署的實踐能力,就是把握規律、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就是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是狠抓落實、堅決完成任務的能力。當前,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項重點工作」、公安部的「三項建設」和省公安廳的「六項創新」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加上「創平安,迎亞運」、警車和涉案車輛專項治理等各種各樣的專項嚴打、專項整治活動。可以說,今年是公安機關活動最多、任務最重、壓力最大的一年,如果沒有較強的執行力,那麼開展這些活動就很難取得實效。因此,各警種、部門必須以新的角度、新的眼光來認識和分析新形勢,以新的工作作風、新的工作效率把握和適應新要求,以新的執行理念、新的執行機制來推動和完成新任務。
(一)提高執行力,是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建設平安和諧德慶的必然要求。當前,廣州亞運會的安保工作任務日益繁重,縣城「兩搶一盜」案件時有發生。另外,隨著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面提速,涉及征地拆遷補償、山林土地權屬等引發的不安定因素不斷凸顯。全縣公安工作面臨的形勢更趨嚴峻複雜,維穩任務和社會治安工作艱巨繁重,這些挑戰無疑對全縣公安機關的執行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標準和要求。要應對這些挑戰,戰勝這些挑戰,如果沒有堅強的執行力保證,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紙上談兵,是不可能做好的。
(二)提高執行力,是構建和諧警民關係、提升群眾對公安工作滿意度的必然要求。公安部黨委部署開展「三項建設」,之所以把加強和諧警民關係建設當作其中一項內容,置於這樣一個高度,就是因為當前一些地方的警民關係還存在著諸多不和諧因素,甚至產生嚴重的暴力對抗和警民衝突,不僅降低了公安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親和力,也直接損害了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警民關係問題,關鍵在警。群眾對我們警隊的評價和印象,主要來源於公安民警對一起起案件和事件的處理,來源於一次次管理和服務的具體行為,歸根結底是來源於對公安民警執行力強與不強的表現。因此,全縣公安機關必須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認識構建和諧警民關係的特殊重要性,把提高執行力作為事關公安工作發展全局和公安事業興衰成敗的大事,置於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積極構建警愛民、民擁警的和諧警民關係,努力把公安隊伍建設成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眾最親的隊伍,永遠做黨的忠誠衛士和人民群眾的貼心人。
(三)提高執行力,是完成公安工作任務、推動公安事業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今年全縣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已經明確,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社會和諧穩定的總要求,以確保「兩運」(亞運會和大運會)安全為目標,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紮實推進公安信息化、執法規範化、和諧警民關係「三項建設」和公安隊伍建設,狠抓省公安廳提出「六項創新」工作的落實,全面提高公安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要實現全縣公安事業的科學發展和跨越發展,關鍵是看執行力。沒有一種見賢思齊、取長補短的自覺性,沒有一種不甘落後、事爭一流的責任感,沒有一種腳踏實地、求真務實的進取心,沒有一種嚴謹求實、訓練有素的警務作風,何談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全縣公安機關一定要按照省廳、市局的部署,認清形勢,始終不渝地把抓落實作為今年公安工作的主線和關鍵,以作風建設為保障,大力提高公安機關執行力,以堅定的執行力為我縣公安事業的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我縣公安機關執行力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縣公安機關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緊扣發展第一要務,在維護穩定、打擊犯罪、服務群眾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隊伍建設方面實現了新發展。去年,我局先後被省廳評為全省優秀公安局、全省公安機關執法質量優秀單位、全省公安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這既得益於上級的正確領導,也是全體民警克難奮進、開拓創新、執行力不斷提高的結果。但是,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個別單位和少數民警身上還存在一些與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問題,這些問題,不是戰略問題、思路問題、決策問題,而是執行力問題。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思想信念不堅定、不牢固。當前,受一些消極負面因素的侵蝕和影響,有的民警思想信念處於一種「灰色地帶」,宗旨觀念淡漠,理想信念模糊,方向迷失,思想空虛,境界不高。二是工作狀態不認真、不到位。有的民警安於現狀,整天無所事事;有的辦事拖拉,不推不動,工作主動性差;有的見到困難就躲,見到責任就推,見到成績就爭。三是執行警令不通暢、不徹底。個別單位對縣局決定的事,議論、遲疑、等待和觀望,講價錢,談客觀;還有的紀律執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有僥倖,如在「五條禁令」方面,縣局三令五申,逢會必講,但仍有個別人存在違反「禁令」苗頭。四是執法活動不嚴格、不規範。有少數民警處警不規範,取證不及時,有的對有明顯違法線索該查不查,有的對群眾報警求助推諉,有的不善做群眾工作,導致群眾不滿或投訴。五是領導作風不紮實、不作為。有的滿足於做「太平官」,對自身的問題不敢擔責,對下屬的問題不敢監督、不敢教育、不敢批評,不敢處理,當「老好人」;有的工作思路不明確,工作方法簡單,對問題找不准、摸不透,解決不力;還有的不琢磨事,專琢磨人,班子鬧不團結。
究其原因,既有主觀的,也有客觀的,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不想執行。當前,上級部署的活動繁多,基層所隊疲於應付,抓執行也就無從談起。二是怠慢執行。出台的各種考核指標和標準不少,但由於監督不到位,最終導致有的民警思想上存在應付了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消極思想。三是無能力執行。部分基層民警業務素質不高,對一些比較難和棘手的問題,顯得無所適從、不知所措。
三、提高公安機關執行力的幾點思考
一位著名的管理學家曾說:「任何組織的成功都是5%正確的決策加上95%高效的執行,沒有執行,一切等於0」。我們認為,提高公安機關執行力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任務,必須抓好以下四個環節。
(一)形成合力,在團結和諧中提升執行力。首先,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樣子」、「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班子成員要以自身的模範行動成為抓執行的第一人,實現由督促執行向率先執行轉變、由被動執行向主動執行轉變、由常規執行向創新執行轉變的「三個轉變」。要堅持「五個能用」,一是能用自己的覺悟提升別人的覺悟;二是能用自己的熱情去激發別人的熱情;三是能用自己的信心去堅定別人的信心;四是能用自己的力量去凝聚別人的力量;五是能用自己的成功去造就別人的成功。其次,領導幹部要齊心協力。基層所隊長既是局黨委決策的執行者,又是基層的領導者,在計劃、指揮、協調、判斷、創新等方面的能力表現直接影響到整個單位的執行力。要努力解決不想執行、不會執行、不能執行的問題,要有以一種「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創新執行,執行創新。對上級決定的事堅決貫徹落實,不能頂著不辦,不能陽奉陰違。必須講原則,講職責,講紀律,講規矩,確保執行政策不「走樣」,推進工作不「跑偏」,完成任務不「打折」,做到一個聲音喊到底,一個目標干到底,一個責任負到底,齊心協力干成事。
(二)求真務實,在精抓細干中提升執行力。真抓實幹是提高執行力的具體體現。要倡導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想實招、鼓實勁、謀實事。一是要樹立雷厲風行的作風。對上級做出的決策部署,要毫不猶豫、立即行動,堅決落實到位;對定下來的規矩,要毫不動搖、一以貫之,堅決令行禁止。領導幹部要有動真碰硬的決心,無論是辦案件、幹事情,還是處理日常工作,都要認真負責,不要敷衍應付;要果斷決策,不要瞻前顧後;要迅速快捷,不要拖泥帶水;要一抓到底,不要半途而廢;要馬到成功,不要貽誤戰機。二是要追求精益求精的質量。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了就是不平凡,把每一件簡單的事情做好了就是不簡單,細節決定成敗。由此,我們需要改變心浮氣躁的毛病,提倡注重細節,把小事做細、做實。尤其是在決策和標準已經確定的情況下,關鍵就在執行。細節、責任心是執行的重中之重,細節顧及不到,責任心也就缺乏了,也就談不上執行力了。因此,在工作數量上要做到毫釐不差,在工作時間上要做到分秒必爭,在工作標準上要做到多出精品,把執行力轉化到推動爭先創優上來。三是要實現高效務實的效率。凡是上級做出的重大決策和已經確定的事情,必須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凡是群眾的報警求助或面向社會的行政許可,必須推行限時辦結制,提高效率,徹底改變「群眾跑來跑去,領導批來批去,單位轉來轉去,開會議來議去,最後問題還是哪來哪去」的狀況。四是要達到群眾滿意的標準。要以保障民生為著力點,以群眾滿意為檢驗標準,切實解決老百姓最為關注的「門外怕搶,屋裡怕偷」的問題,要「主動走下去」察民情,「全身撲下去」保民安,「真心沉下去」解民憂,把執行力轉化到推動護民惠民上來,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
(三)與時俱進,在開拓創新中提升執行力。思路決定出路,創新的力度決定工作的成效。要善於搶抓機遇,不為視野所限;要勇於攻堅克難,不為艱難所懼;要敢於突破常規,不為定勢所困,把執行力轉化到推動創新上來。一要創新執法理念。要牢固樹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嚴格執法,以公平促穩定,以正義促和諧。要切實做到公平正義,就必須進一步提升民警的執法素質,力爭每起案件都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經得起實踐的檢驗,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二要創新警務模式。在動態治安環境下,傳統「坐堂」辦公的舊模式已不合時宜,要結合轄區治安實際,積極探索警務勤務機制改革,不斷摸索出「實用高效」的勤務模式,真正實現「貓鼠同步」。三要創新工作手段。在信息社會,「不會用計算機的民警將失去工作權,不會用計算機的領導將失去指揮權」。所隊長要帶頭學電腦、用電腦,促進公安業務由傳統運作方式向信息化管理轉變,推進「全警採集、全警錄入、全警應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進程。四要創新激勵機制。以推進「工作執法一網考」為契機,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用考核的業績來評價部門的工作,來檢驗民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爭先創優,在高度的責任意識中提升執行力。一要營造爭先創優的氛圍。職務的大小、地位高低不是衡量一個人能力大小的唯一標準。有的民警接手一個部門有多少困難,交手還是那麼多困難,把困難當「遺產」往下交,「原封不動」。有的民警接手後積極應對,困難越來越少,單位業績越來越好。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不是上級「封」出來的,不是靠下面「吹」出來的,只有一個途徑,就是靠自己干出來的。乾的事越多,影響就越大。基層民警應該確立「知足奮進」的思想,在待遇上知足,在工作上知不足,在事業上奮進,在各自的職務、崗位上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二要完善獎優罰劣的機制。各警種、部門要持之以恆抓學習,以鐵的手腕抓隊伍,嚴格要求抓廉政,鼓勵學習,鼓勵創新,嚴懲違法違紀,建立績效考核獎懲機制,大力弘揚正氣,堅決剎住歪風,全力營造見賢思齊、爭先創優的優良環境。不能讓綜合素質高的人吃虧、不能讓幹事的人吃虧、不能讓老實人吃虧,做到「獎有理、罰有據」。三要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公安工作千頭萬緒,許多工作任務都通過分解來落實,把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每件事,形成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對執行不力、任務不完成的要層層追究責任,堅決處理到位,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