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條例》共10章48條,是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黨的建設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條件下農村基層黨建如何開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環節。《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此,作為一名黨建工作人員,我進行了學習,獲得了以下認識:
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條例》的第二條,明確指出了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這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這就要求了我們,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真正發揮核心作用,加強支部建設工作。
二、《條例》第四章指出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持續增加農民收入,不斷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要了解群眾的需求,要想辦法帶領群眾致富。
三、《條例》要求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即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這就要求了我們要聯繫群眾,對黨的政策要及時做好宣傳和解釋。布置工作任務要向群眾講道理,經常聽取群眾意見,同時,還要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條例》還明確了組織生活的重要性。提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和忠實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其中有:村黨組織應當以黨支部為單位,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鄉鎮黨委每年至少對全體黨員分期分批集中培訓1次等。這就要求各村黨組織,要把黨的政策方針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級精神相統一。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堅持黨管農村工作、重視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對此,我們應該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做好農村基層的黨組織工作。
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條例》的第二條,明確指出了堅持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地位。這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這就要求了我們,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真正發揮核心作用,加強支部建設工作。
二、《條例》第四章指出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持續增加農民收入,不斷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要了解群眾的需求,要想辦法帶領群眾致富。
三、《條例》要求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即村黨組織提議、村「兩委」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這就要求了我們要聯繫群眾,對黨的政策要及時做好宣傳和解釋。布置工作任務要向群眾講道理,經常聽取群眾意見,同時,還要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四、《條例》還明確了組織生活的重要性。提出黨的農村基層組織應當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和忠實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其中有:村黨組織應當以黨支部為單位,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鄉鎮黨委每年至少對全體黨員分期分批集中培訓1次等。這就要求各村黨組織,要把黨的政策方針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級精神相統一。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堅持黨管農村工作、重視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對此,我們應該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做好農村基層的黨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