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直接訴訟是指股東為了自己的利益對公司或其他侵權人包括公司大股東董事、監事和職員提起的訴訟。一般認為公司法第111條規定即是對股東直接訴訟的概括規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股東基於股東身份享有股東權。現代社會,任何一種實體權利的實現,為遭受直接損失時,當然有權提起直接訴訟來追究該董事的責任。至於原告的股東權利是否實際受到直接的損害,應在實體審理中解決,不應作為股東提起直接訴訟的障礙。
股東訴訟分為股東代表訴訟和股東直接訴訟。如果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即全體股東的利益),適用股東代表訴訟;如果侵犯的是「個別股東的利益」,適用股東直接訴訟。
一、股東代表訴訟。
股東代表訴訟,也稱股東間接訴訟,是指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他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拒絕或者怠於向該違法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具備法人資格的股東有權代表其他股東,代替公司提起訴訟,請求違法行為人賠償公司損失的行為。股東代表訴訟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司利益和股東整體利益,而不僅僅是個別股東的利益。為保護個別股東利益而進行的訴訟是股東直接訴訟。
二、股東直接訴訟。
這是指股東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提起的訴訟。《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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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基於股東身份享有股東權。現代社會,任何一種實體權利的實現,為遭受直接損失時,當然有權提起直接訴訟來追究該董事的責任。至於原告的股東權利是否實際受到直接的損害,應在實體審理中解決,不應作為股東提起直接訴訟的障礙。
股東訴訟分為股東代表訴訟和股東直接訴訟。如果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即全體股東的利益),適用股東代表訴訟;如果侵犯的是「個別股東的利益」,適用股東直接訴訟。
一、股東代表訴訟。
股東代表訴訟,也稱股東間接訴訟,是指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他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拒絕或者怠於向該違法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具備法人資格的股東有權代表其他股東,代替公司提起訴訟,請求違法行為人賠償公司損失的行為。股東代表訴訟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司利益和股東整體利益,而不僅僅是個別股東的利益。為保護個別股東利益而進行的訴訟是股東直接訴訟。
二、股東直接訴訟。
這是指股東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提起的訴訟。《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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