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藝美術學院接受上級下達的任務,組織本校教師研製某輪船模型,由副教授張某某、高級工程師王某某負責制定修改設計方案,僱請某木器廠工人黃某繪製了模型外觀圖,製成了輪船模型。此後,上級單位召開了審定會,確定該輪船模型的研製單位為該工藝美術學院。
同年,學校確定由張某某、王某某組織撰寫有關模型研製、創作過程的論文。張某某、王某某即各自著手整理材料。王某某將自己執筆寫成的兩篇論文初稿,均署名王、張二人,送張某某會稿,張將文字略作修改後提出將兩篇論文合併為一篇。王某某依其建議將兩篇初稿合為一篇,署名為王、張、黃三人,提交學術會議發表,並投寄它刊發表,且申報省社科優秀成果評獎獲三等獎。王某某又將該論文中的一部分也即原先的初稿中的一篇以王某某一人署名發表。張某某對王某某自行將合作作品投稿、評獎,只署名王一人以及獨得稿酬不滿,遂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向法院起訴。在審理中,木器廠職工黃某以曾為研製輪船模型繪製外觀圖為由,要求確認為研製組成員。現問:
(1)輪船模型是否有著作權?如果有,著作權應歸誰所有。
(2)兩篇論文初稿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3)黃某是否享有著作權。
(4)獲得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的那篇論文的作者是誰。
(1)該輪船模型具有著作權,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其著作權應屬於工藝美術學院,張某某、王某某應享有署名權。
(2)兩篇初稿的著作權應歸王某某所有。
(3)本案中木器廠黃某不享有著作權。
(4)獲獎論文的作者應為王某某和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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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學校確定由張某某、王某某組織撰寫有關模型研製、創作過程的論文。張某某、王某某即各自著手整理材料。王某某將自己執筆寫成的兩篇論文初稿,均署名王、張二人,送張某某會稿,張將文字略作修改後提出將兩篇論文合併為一篇。王某某依其建議將兩篇初稿合為一篇,署名為王、張、黃三人,提交學術會議發表,並投寄它刊發表,且申報省社科優秀成果評獎獲三等獎。王某某又將該論文中的一部分也即原先的初稿中的一篇以王某某一人署名發表。張某某對王某某自行將合作作品投稿、評獎,只署名王一人以及獨得稿酬不滿,遂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向法院起訴。在審理中,木器廠職工黃某以曾為研製輪船模型繪製外觀圖為由,要求確認為研製組成員。現問:
(1)輪船模型是否有著作權?如果有,著作權應歸誰所有。
(2)兩篇論文初稿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3)黃某是否享有著作權。
(4)獲得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的那篇論文的作者是誰。
(1)該輪船模型具有著作權,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其著作權應屬於工藝美術學院,張某某、王某某應享有署名權。
(2)兩篇初稿的著作權應歸王某某所有。
(3)本案中木器廠黃某不享有著作權。
(4)獲獎論文的作者應為王某某和張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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