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歷史,擁有經濟實力、形成重大影響,並滲透國家政權、影響社會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我國古已有之;而打黑除惡始終是歷代統治者們保穩圖強的重要任務。
我國古代的黑社會。
(一)地方諸侯割據一方。
《漢書·食貨志》載:漢興……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割據之亂可見一斑。漢初,高祖劉邦裂土分封,與上起文終侯蕭何下至沛侯劉濞等一百四十五位開國元勛共享漢家千秋基業。然而各路諸侯尾大不掉、列藩勢力日益興起,分封之制漸成朝廷隱虞。文景時期,前有濟北王劉興居趁匈奴進犯舉兵叛亂,淮南王劉長勾結閩越圖謀造反;後有吳王劉濞聯合宗室諸王引發七國之亂。孝武帝時,淮南王劉安、衡山王劉賜挑動戰事,意與中央分庭抗禮。漢廷和地方連年征戰,其中矛盾愈演愈烈,以致「軍役數興,百姓罷敝」。
而此種內訌不止於漢。唐有藩鎮之禍,節度使「喜則連橫叛上,怒則以力相併」,擅權妄為導致安史之亂。明有諸王割據,朱元璋「分鎮諸國」以「上衛國家,下安民生」,不想宗藩擁兵自重,最終釀成「靖難之變」。有清一代,順治帝為固守疆土分封降將,三藩卻盤踞各地蠢蠢欲動,不久平南王尚可喜反清、平西王吳三桂稱帝。
各方諸侯分土而治,進而壟斷屬地經濟、把持地方政治。他們是國家動盪、民生凋敝的根源。
(二)皇臣貴戚結黨營私。
漢孝武帝時,中大夫嚴助交好劉安,不僅受其恩惠與厚賄,而且私自妄議朝政,推波助瀾下淮南、衡山二王叛亂。武周時,「唐之名臣難忘中興之計」,越王李貞聯合韓王李元嘉、霍王李元軌、魯王李靈夔等八位宗親起兵討武,英國公徐敬業與其弟徐敬猷、太子僚屬唐之奇、詹事司直杜求仁及駱賓王等出師勤王。明朝,丞相胡惟庸專權擅斷,先糾集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招兵買馬,後蠱惑開國元老李善長造反犯上。
皇親貴勛身處統治核心,卻常為一己之私黨同伐異,無形中分裂了中央集權,是國家統一的大患。
(三)豪強劣紳囤積居奇。
兩漢時期豪強迭起,不僅稱霸一方「以武斷於鄉曲」,而且「貯財役貧,轉轂百數」,以致 「下民貧弱」。孝景帝時,濟南瞷氏「豪猾」,擅自冶鑄煮鹽投機倒把,又有三百餘宗族勢力家家相護,令官府「二千石莫能治」。漢宣帝時,涿郡東西高氏「巧偽趨利」,發放高利貸並囤積居奇,其家族勢大,衙門「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
清康熙時,潮陽豪雄馬仕鎮後人「招邀匪類」斂財牟利,又毆打官員暴力抗法,當地知縣欲武力剿滅。「而上官左右皆馬氏心腹」,多方聲討無功。
豪強劣紳和平時期壟斷行業命脈、控制區域經濟,戰亂中又投資一方諸侯、大發不義之財。他們是國家盛世轉衰、積貧積弱的「始作俑者」。
(四)遊俠惡霸魚肉百姓。
遊俠惡少為患市井,不僅「剽竊行者」屢有擾民,使路人奔走相告以致「薄暮塵起」;而且相互勾連刺殺大員,約定「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一些人甚至滲透政權、左右戰局。孝武帝時遊俠劇孟勢可敵國。《史記·絳侯周勃世家》載,漢相周勃河南平亂時,曾以劇孟未落叛軍之手而竊喜,認為無劇孟者不成大事。
明清時期地方無賴多系慣犯。如,江南一帶有「打行」以暴力為業,「訪行」借訪查滋事;有「訟師」唆訴架詞,「腳夫」暗行詐騙。這些人或拉幫結派、強搶民財,然後行兇殺人;或挑動矛盾、調解平事,從中坐收漁利;或明火執仗地阻滯官鹽徵收,擾亂市場秩序;或攀權附貴並橫行鄉里,令百姓「人人惴恐」……1897年澳門《知心報》曾刊發評論「地球各國盜賊之多,以中國為最」。
遊俠惡霸強取豪奪,不僅擾亂了治安激化了矛盾,而且深度削弱了政權的民眾基礎。他們是歷代社會的治理難題與維穩重點。
我國歷史上的打黑策略。
(一)削藩收權化整為零。
削藩是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間的制衡與博弈。歷史上著名的削藩運動共有四次,其中以西漢那次最為徹底。高祖劉邦封侯不久便大肆除患。先是褫奪韓信兵權,殺韓信夷三族;後貶彭越為庶人,殺彭越誅其族;緊接著廢趙王、滅英布、平陳豨,趕盧綰……逐步剿滅異姓諸侯。孝文帝遷謫淮南王劉長至蜀郡、並廢其王號,同時採納賈誼之策「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在原疆域內再分藩地,且封諸侯之子為小國王。孝景帝頒布《削藩策》又平七國之亂,然後罷黜各侯的屬地管理權,削減封地機構、降低封地官階,並將高官任免盡收中央。孝武帝采主父偃之策「推私恩封列侯」,同時授權郡縣統轄新藩;借酎金不合規削奪一百餘人封地;又作《附溢之法》《左宮律》《出界律》《非正律》等,從制度層面鞏固軍事成果、漸次縮限侯權。
清康熙帝對大一統「夙夜廑念」,在削藩收權上先禮後兵。首先借尚可喜請退之機下詔撤藩,令平南、平西、靖南三王「盡撤藩兵回籍」。其後他恩威並施、武力平叛。一面招撫耿精忠等人,分化瓦解三藩同盟;一面集中兵力,主要圍剿禍首吳三桂。歷經八年的卓絕苦戰,終獲「此日方同萬國歡」。
(二)任用酷吏大興告密之風。
武周時期,酷吏是統治者「控人心動搖,餘一威治天下」的抓手。他們「希則天旨意」「糾舉百官,推鞠獄訟」,進而構似是之言、成不赦之罪。《折獄龜鑑》記載,湖州佐史江琛從刺史裴光的案牘中摘取文字拼湊成謀反信函,告發邀功。《舊唐書》說,索元禮「甚於虎狼」,審訊犯人非牽連出數百人才肯罷休;萬國俊「曲成反狀」,未經審判便令三百流人自盡,後編造證據撰寫反書。而周興、崔察捕風捉影。魏玄同僅一句「太后老矣,須復子嗣」,便「為興所構」賜死家中。據統計,有唐一代,被酷吏所殺的皇室宗支有五十六人,貞觀舊臣達七十五名。
明成祖朱元璋大興胡藍之獄,酷吏的偵查網遍布全國各地。如錦衣衛都指揮僉事許顯純「毒刑鍛鍊」,借汪文言案大肆逮捕吏部尚書趙南星等二十餘人,並將其中六人虐死於獄中。而許顯純或殺或貶,致使此案牽連官員甚廣,曾一度導致朝署空虛。
(三)剿撫並舉王霸雜治。
漢代對豪強姦商以刑罰霸道殺伐立威。河內太守王溫舒「捕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大者至族,小者乃死」,以致血流數里。光武帝時,清河大姓趙綱屯聚一方,朝陽平令李章特「設饗會」請其赴宴,並在對飲之際 「手劍斬綱」誅殺豪強。
同時,「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孝武帝更加注重以仁者王道「摧斷豪強」。首先,採納主父偃之計,盡遷「天下豪傑兼并之家」至茂陵嚴加看守,坐收「不誅殺而害除」之效。其次,更錢造幣改革幣制,一面打擊「財或累萬金」的富賈大商,一面充實中央財政。再次,實行鹽鐵官營,嚴禁民間煮鹽鬻售與私鑄鐵器,並設鹽鐵丞一職總攬官運官銷。最後,科征算緡等財產稅,並鼓勵告緡,規定告發屬實的以偷漏稅者所沒財產半數行賞。這些舉措打財斷血,斬斷了豪強富賈發家成勢的鏈條。
(四)重典治理專門打黑。
明朝首設光棍罪並最早頒行特別法,嚴懲「無故擾害良人」的好鬥之徒。明英宗時,《皇明條法事類》即載有「白晝搶奪三五成群及打攪倉場充軍為民例」。其中規定,多人白天搶奪的,將視情節處笞、杖、流刑,再犯者應充軍或發放口外,並且所判刑罰不可贖與減等。此後又將破壞錢糧鹽鐵徵收、結幫勢眾欺詐百姓的收歸該罪,作為打擊重點。
清承明制。《大清律集解附例》一面延續高壓態勢,一面加大懲治力度。它不僅對光棍首犯規定斬立決,而且降低入罪門檻、拓寬構罪範圍。既將交結衙役為惡、訟師、誣告、科場作弊、發冢、囤積居奇、抗糧、姦殺、巫術等一併納入;又與十惡死罪相併列,嚴禁赦免。同時,清律更加注重源頭治理。它規定,官紳家奴或者軍將部署為患一方的,除對惡犯本人治罪嚴懲外,若家主有失管束,也將罰其俸祿或施予鞭刑。及至晚清,官府還成立專門的打黑機構。兩廣總督李鴻章清剿粵匪時,就曾為遏制「盜匪日熾」態勢而特設緝捕總局專署辦公;為提升效率、加大震懾力,又在全國遍設派出機構,一度將涉黑案件的審判權下放至打黑一線。
綜上,我國古代的黑社會或是放權不當致使養虎遺患,或是派系相爭導致政治分化,或是土地私有催生兼并豪取,或是連年征戰造成綱紀廢弛,這些往往與自然經濟和集權政治根脈相連、利害攸關。因此除惡難盡。而歷史上的打黑,策略多元、統籌並舉,並針對問題以上率下,確實在一定時期內成效卓著。但是各項舉措均服從統治階級的政治需要,因此它們又時常充斥著執行任性與司法擅斷色彩。立法者不守法、執法者不奉法、為政者不知法。黑與打黑常如影隨形又彼此轉化,已成為封建專制體制下惡性循環的魔咒。
新時代,黨中央部署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既堅持法治思維、恪守底線意識,又遵循政策導向,注重將打早打小與打准打實協同推進,早已跳出了歷史的怪圈。在新的歷史征程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定將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
(作者單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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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的黑社會。
(一)地方諸侯割據一方。
《漢書·食貨志》載:漢興……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割據之亂可見一斑。漢初,高祖劉邦裂土分封,與上起文終侯蕭何下至沛侯劉濞等一百四十五位開國元勛共享漢家千秋基業。然而各路諸侯尾大不掉、列藩勢力日益興起,分封之制漸成朝廷隱虞。文景時期,前有濟北王劉興居趁匈奴進犯舉兵叛亂,淮南王劉長勾結閩越圖謀造反;後有吳王劉濞聯合宗室諸王引發七國之亂。孝武帝時,淮南王劉安、衡山王劉賜挑動戰事,意與中央分庭抗禮。漢廷和地方連年征戰,其中矛盾愈演愈烈,以致「軍役數興,百姓罷敝」。
而此種內訌不止於漢。唐有藩鎮之禍,節度使「喜則連橫叛上,怒則以力相併」,擅權妄為導致安史之亂。明有諸王割據,朱元璋「分鎮諸國」以「上衛國家,下安民生」,不想宗藩擁兵自重,最終釀成「靖難之變」。有清一代,順治帝為固守疆土分封降將,三藩卻盤踞各地蠢蠢欲動,不久平南王尚可喜反清、平西王吳三桂稱帝。
各方諸侯分土而治,進而壟斷屬地經濟、把持地方政治。他們是國家動盪、民生凋敝的根源。
(二)皇臣貴戚結黨營私。
漢孝武帝時,中大夫嚴助交好劉安,不僅受其恩惠與厚賄,而且私自妄議朝政,推波助瀾下淮南、衡山二王叛亂。武周時,「唐之名臣難忘中興之計」,越王李貞聯合韓王李元嘉、霍王李元軌、魯王李靈夔等八位宗親起兵討武,英國公徐敬業與其弟徐敬猷、太子僚屬唐之奇、詹事司直杜求仁及駱賓王等出師勤王。明朝,丞相胡惟庸專權擅斷,先糾集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招兵買馬,後蠱惑開國元老李善長造反犯上。
皇親貴勛身處統治核心,卻常為一己之私黨同伐異,無形中分裂了中央集權,是國家統一的大患。
(三)豪強劣紳囤積居奇。
兩漢時期豪強迭起,不僅稱霸一方「以武斷於鄉曲」,而且「貯財役貧,轉轂百數」,以致 「下民貧弱」。孝景帝時,濟南瞷氏「豪猾」,擅自冶鑄煮鹽投機倒把,又有三百餘宗族勢力家家相護,令官府「二千石莫能治」。漢宣帝時,涿郡東西高氏「巧偽趨利」,發放高利貸並囤積居奇,其家族勢大,衙門「寧負二千石,無負豪大家」。
清康熙時,潮陽豪雄馬仕鎮後人「招邀匪類」斂財牟利,又毆打官員暴力抗法,當地知縣欲武力剿滅。「而上官左右皆馬氏心腹」,多方聲討無功。
豪強劣紳和平時期壟斷行業命脈、控制區域經濟,戰亂中又投資一方諸侯、大發不義之財。他們是國家盛世轉衰、積貧積弱的「始作俑者」。
(四)遊俠惡霸魚肉百姓。
遊俠惡少為患市井,不僅「剽竊行者」屢有擾民,使路人奔走相告以致「薄暮塵起」;而且相互勾連刺殺大員,約定「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一些人甚至滲透政權、左右戰局。孝武帝時遊俠劇孟勢可敵國。《史記·絳侯周勃世家》載,漢相周勃河南平亂時,曾以劇孟未落叛軍之手而竊喜,認為無劇孟者不成大事。
明清時期地方無賴多系慣犯。如,江南一帶有「打行」以暴力為業,「訪行」借訪查滋事;有「訟師」唆訴架詞,「腳夫」暗行詐騙。這些人或拉幫結派、強搶民財,然後行兇殺人;或挑動矛盾、調解平事,從中坐收漁利;或明火執仗地阻滯官鹽徵收,擾亂市場秩序;或攀權附貴並橫行鄉里,令百姓「人人惴恐」……1897年澳門《知心報》曾刊發評論「地球各國盜賊之多,以中國為最」。
遊俠惡霸強取豪奪,不僅擾亂了治安激化了矛盾,而且深度削弱了政權的民眾基礎。他們是歷代社會的治理難題與維穩重點。
我國歷史上的打黑策略。
(一)削藩收權化整為零。
削藩是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間的制衡與博弈。歷史上著名的削藩運動共有四次,其中以西漢那次最為徹底。高祖劉邦封侯不久便大肆除患。先是褫奪韓信兵權,殺韓信夷三族;後貶彭越為庶人,殺彭越誅其族;緊接著廢趙王、滅英布、平陳豨,趕盧綰……逐步剿滅異姓諸侯。孝文帝遷謫淮南王劉長至蜀郡、並廢其王號,同時採納賈誼之策「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在原疆域內再分藩地,且封諸侯之子為小國王。孝景帝頒布《削藩策》又平七國之亂,然後罷黜各侯的屬地管理權,削減封地機構、降低封地官階,並將高官任免盡收中央。孝武帝采主父偃之策「推私恩封列侯」,同時授權郡縣統轄新藩;借酎金不合規削奪一百餘人封地;又作《附溢之法》《左宮律》《出界律》《非正律》等,從制度層面鞏固軍事成果、漸次縮限侯權。
清康熙帝對大一統「夙夜廑念」,在削藩收權上先禮後兵。首先借尚可喜請退之機下詔撤藩,令平南、平西、靖南三王「盡撤藩兵回籍」。其後他恩威並施、武力平叛。一面招撫耿精忠等人,分化瓦解三藩同盟;一面集中兵力,主要圍剿禍首吳三桂。歷經八年的卓絕苦戰,終獲「此日方同萬國歡」。
(二)任用酷吏大興告密之風。
武周時期,酷吏是統治者「控人心動搖,餘一威治天下」的抓手。他們「希則天旨意」「糾舉百官,推鞠獄訟」,進而構似是之言、成不赦之罪。《折獄龜鑑》記載,湖州佐史江琛從刺史裴光的案牘中摘取文字拼湊成謀反信函,告發邀功。《舊唐書》說,索元禮「甚於虎狼」,審訊犯人非牽連出數百人才肯罷休;萬國俊「曲成反狀」,未經審判便令三百流人自盡,後編造證據撰寫反書。而周興、崔察捕風捉影。魏玄同僅一句「太后老矣,須復子嗣」,便「為興所構」賜死家中。據統計,有唐一代,被酷吏所殺的皇室宗支有五十六人,貞觀舊臣達七十五名。
明成祖朱元璋大興胡藍之獄,酷吏的偵查網遍布全國各地。如錦衣衛都指揮僉事許顯純「毒刑鍛鍊」,借汪文言案大肆逮捕吏部尚書趙南星等二十餘人,並將其中六人虐死於獄中。而許顯純或殺或貶,致使此案牽連官員甚廣,曾一度導致朝署空虛。
(三)剿撫並舉王霸雜治。
漢代對豪強姦商以刑罰霸道殺伐立威。河內太守王溫舒「捕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大者至族,小者乃死」,以致血流數里。光武帝時,清河大姓趙綱屯聚一方,朝陽平令李章特「設饗會」請其赴宴,並在對飲之際 「手劍斬綱」誅殺豪強。
同時,「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孝武帝更加注重以仁者王道「摧斷豪強」。首先,採納主父偃之計,盡遷「天下豪傑兼并之家」至茂陵嚴加看守,坐收「不誅殺而害除」之效。其次,更錢造幣改革幣制,一面打擊「財或累萬金」的富賈大商,一面充實中央財政。再次,實行鹽鐵官營,嚴禁民間煮鹽鬻售與私鑄鐵器,並設鹽鐵丞一職總攬官運官銷。最後,科征算緡等財產稅,並鼓勵告緡,規定告發屬實的以偷漏稅者所沒財產半數行賞。這些舉措打財斷血,斬斷了豪強富賈發家成勢的鏈條。
(四)重典治理專門打黑。
明朝首設光棍罪並最早頒行特別法,嚴懲「無故擾害良人」的好鬥之徒。明英宗時,《皇明條法事類》即載有「白晝搶奪三五成群及打攪倉場充軍為民例」。其中規定,多人白天搶奪的,將視情節處笞、杖、流刑,再犯者應充軍或發放口外,並且所判刑罰不可贖與減等。此後又將破壞錢糧鹽鐵徵收、結幫勢眾欺詐百姓的收歸該罪,作為打擊重點。
清承明制。《大清律集解附例》一面延續高壓態勢,一面加大懲治力度。它不僅對光棍首犯規定斬立決,而且降低入罪門檻、拓寬構罪範圍。既將交結衙役為惡、訟師、誣告、科場作弊、發冢、囤積居奇、抗糧、姦殺、巫術等一併納入;又與十惡死罪相併列,嚴禁赦免。同時,清律更加注重源頭治理。它規定,官紳家奴或者軍將部署為患一方的,除對惡犯本人治罪嚴懲外,若家主有失管束,也將罰其俸祿或施予鞭刑。及至晚清,官府還成立專門的打黑機構。兩廣總督李鴻章清剿粵匪時,就曾為遏制「盜匪日熾」態勢而特設緝捕總局專署辦公;為提升效率、加大震懾力,又在全國遍設派出機構,一度將涉黑案件的審判權下放至打黑一線。
綜上,我國古代的黑社會或是放權不當致使養虎遺患,或是派系相爭導致政治分化,或是土地私有催生兼并豪取,或是連年征戰造成綱紀廢弛,這些往往與自然經濟和集權政治根脈相連、利害攸關。因此除惡難盡。而歷史上的打黑,策略多元、統籌並舉,並針對問題以上率下,確實在一定時期內成效卓著。但是各項舉措均服從統治階級的政治需要,因此它們又時常充斥著執行任性與司法擅斷色彩。立法者不守法、執法者不奉法、為政者不知法。黑與打黑常如影隨形又彼此轉化,已成為封建專制體制下惡性循環的魔咒。
新時代,黨中央部署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既堅持法治思維、恪守底線意識,又遵循政策導向,注重將打早打小與打准打實協同推進,早已跳出了歷史的怪圈。在新的歷史征程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定將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
(作者單位: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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