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場與乙家電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彩電的合同。合同約定,甲商場向乙家電廠購買2000 台彩電,每台價格2 000元,共計40萬元,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交付,交付地點為甲商場所在地。不料,在輸過程中遇山洪暴發,彩電進水導致大部分被損,損失達300 萬元。os
請根據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問題並說明理由:
(1)彩電受損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2)若由於甲商場的原因導致延期交付而遭遇山洪,此損失風險應由誰承擔?=。
11.【參考答案】(1)彩電受損造成的損失應由乙家電廠承擔。《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案中,彩電的滅失是在乙家電廠交付之前發生的,因此,此風險應由乙家電廠承擔。
(2)應由甲商場承擔。《民法典》第605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本案中,若因甲商場的原因導致延期交付而遭遇山洪,此風險自然應由甲商場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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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電受損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2)若由於甲商場的原因導致延期交付而遭遇山洪,此損失風險應由誰承擔?=。
11.【參考答案】(1)彩電受損造成的損失應由乙家電廠承擔。《民法典》第604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案中,彩電的滅失是在乙家電廠交付之前發生的,因此,此風險應由乙家電廠承擔。
(2)應由甲商場承擔。《民法典》第605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時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本案中,若因甲商場的原因導致延期交付而遭遇山洪,此風險自然應由甲商場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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