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中電器公司近日發出一道「減肥令」:自2004年5月1日開始,身體過胖者將要受到處罰,第一個月「帶薪調整」,第二個月發一半的獎金,第三個月扣發全部獎金,第四個月仍不達標將勸離工作崗位。據該公司董事長助理王某解釋,目前體重已成為影響工作效率的一個因素,為了讓員工更好地為顧客服務,同時也從關心員工身體健康角度考慮,才制定了「減肥令」。「我們現在連肉都不敢輕易吃了。」在大中電器上班的小勤(化名)向記者抱怨,自公司下達「減肥令」後,她和幾個「胖姐妹」都開始控制食量。
小勤告訴記者,「過胖者」的標準是按照一個公式計算的:身高(厘米)減去100,所得到的公斤數就是正常的體重。如果員工超出標準體重的25%,就屬於「過胖者」。
對此規定,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潘峰說,員工體重對銷售行業並無明顯影響,將其與獎金掛鈎甚至勸離肥胖員工,有人身歧視的意味。該規定和《勞動法》等有關法規是相違背的,公司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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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勤告訴記者,「過胖者」的標準是按照一個公式計算的:身高(厘米)減去100,所得到的公斤數就是正常的體重。如果員工超出標準體重的25%,就屬於「過胖者」。
對此規定,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潘峰說,員工體重對銷售行業並無明顯影響,將其與獎金掛鈎甚至勸離肥胖員工,有人身歧視的意味。該規定和《勞動法》等有關法規是相違背的,公司員工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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