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非婚同居
非婚同居的現代發展呈現出四個階段的特徵:
第一個階段,同居是少數玩世不恭之人的前衛之舉,此時的大部分人都是直接結婚的;
第二個階段,同居則被廣泛接受並實踐為婚姻的先導,通常同居雙方並不會生育孩子以至於它被看作「是反抗中產階級婚姻的序幕……直接結婚從正常變為異常」;
第三個階段,同居成為人們所接受的婚姻的替代手段,親子關係不再受到婚姻的嚴格限制;
未來的第四個階段,「同居和婚姻將在生育和撫養孩子方面不再有所區別,親子關係的轉變過程完成。」。
各階段在時間長度上可能有所變化,但一旦社會進入某個階段則不再可能返回到上一階段,同時,一旦達到某一個特定的階段,之前的任何模式亦能夠並存。就個體水平來說,情況也是如此。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非婚同居對特定當事人的含義都可能不同。可見,按照這種研究路徑,我們更應當將非婚同居視為某種過程而不是具體的事件,因為即便就此個體的同居來說,其性質也是不斷發生變化的。綜合目前對同居的各種研究。
在第一個階段中,同居是獨特的社會現象,同居者本身對同居作為道德反叛的之外的其他價值沒有清楚的認識,因而不具有普遍意義,也缺乏制度保障;
第二個階段中,同居是為婚姻服務的,亦沒有獨立的意義;
第三個階段則表明婚姻已經不是建立家庭生活的唯一途徑,同居本身就意味著家庭,非傳統家庭演化為傳統家庭的替代,因而具備獨立的立法價值,產生了類似於婚姻的法律效力,但不排除採取諸如形式補正的方式獲得與婚姻等同的法律效力;
第四個階段,同居與婚姻完全等同,不僅是功能上的等同,而且是效力上的等同,採取何種生活模式需要根據主體的意願。在前三個階段,婚姻仍然是社會生活模式的主體,但是重要性呈遞減態勢,至第四個階段,婚姻與同居形成均勢。
此文章來源於網絡,侵權致刪。
非婚同居的現代發展呈現出四個階段的特徵:
第一個階段,同居是少數玩世不恭之人的前衛之舉,此時的大部分人都是直接結婚的;
第二個階段,同居則被廣泛接受並實踐為婚姻的先導,通常同居雙方並不會生育孩子以至於它被看作「是反抗中產階級婚姻的序幕……直接結婚從正常變為異常」;
第三個階段,同居成為人們所接受的婚姻的替代手段,親子關係不再受到婚姻的嚴格限制;
未來的第四個階段,「同居和婚姻將在生育和撫養孩子方面不再有所區別,親子關係的轉變過程完成。」。
各階段在時間長度上可能有所變化,但一旦社會進入某個階段則不再可能返回到上一階段,同時,一旦達到某一個特定的階段,之前的任何模式亦能夠並存。就個體水平來說,情況也是如此。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非婚同居對特定當事人的含義都可能不同。可見,按照這種研究路徑,我們更應當將非婚同居視為某種過程而不是具體的事件,因為即便就此個體的同居來說,其性質也是不斷發生變化的。綜合目前對同居的各種研究。
在第一個階段中,同居是獨特的社會現象,同居者本身對同居作為道德反叛的之外的其他價值沒有清楚的認識,因而不具有普遍意義,也缺乏制度保障;
第二個階段中,同居是為婚姻服務的,亦沒有獨立的意義;
第三個階段則表明婚姻已經不是建立家庭生活的唯一途徑,同居本身就意味著家庭,非傳統家庭演化為傳統家庭的替代,因而具備獨立的立法價值,產生了類似於婚姻的法律效力,但不排除採取諸如形式補正的方式獲得與婚姻等同的法律效力;
第四個階段,同居與婚姻完全等同,不僅是功能上的等同,而且是效力上的等同,採取何種生活模式需要根據主體的意願。在前三個階段,婚姻仍然是社會生活模式的主體,但是重要性呈遞減態勢,至第四個階段,婚姻與同居形成均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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