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會碰到諸如高空墜物、廣告牌脫落等意外之災。針對這種情況,受害人應當向誰來主張請求賠償呢?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餐飲公司的廣告牌被風吹倒,意外砸傷行人的案件,餐飲公司被當庭判決賠償海某217490元。
2018年7月11日,無錫某餐飲公司在舉辦龍蝦節,製作了拱門並懸掛了廣告牌。海某在步行通過餐飲公司門口時,廣告牌突然被風吹倒砸向了海某。海某頓覺腰間和右腳踝傳來陣陣劇痛,無法站立。廣告牌負責人張某立即將海某送往醫院,醫生診斷為腰椎骨折,右腓骨下端骨折,右內踝後踝骨折伴踝關節脫落。海某做了手術並前往康復醫院治療,費用均由餐飲公司支付。
此次事故給海某的生活帶來了不小的影響。海某稱,因腰椎有鋼板,睡覺平躺會感覺到疼痛,且不能久坐,下蹲受限,活動不利。海某認為,餐飲公司應為此次事故擔責,但就賠償問題,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訴至法院,要求餐飲公司賠償其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26萬餘元。
在庭審中,被告餐飲公司辯稱,龍蝦節是其和另外一家公司合辦的,餐飲公司僅提供菜品和場地,廣告牌是由合作公司製作的。發生事故後,合作公司不願意出面,所以由其出面處理,但不代表認可承擔賠償責任。
經法院審理查明,海某腰椎損傷傷殘等級為九級,右踝關節損傷為十級。法院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海某主張餐飲公司系廣告牌的管理者,由派出所的報案記錄為證,餐飲公司亦認可廣告牌系其與其他公司合辦龍蝦節而製作,故法院對海某的主張予以支持,餐飲公司與合作公司的關係,法院不予理涉,餐飲公司可另行主張權利。餐飲公司主張已賠償海某護工費用15590元。最後,法院判決餐飲公司賠償海某各項損失共計217490元。
法官提醒,高空懸掛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一定要定期檢查高空懸掛物,以防懸掛物墜落傷人事件的發生,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另外,賠償後一定要保留相關的憑證,避免事後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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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無錫某餐飲公司在舉辦龍蝦節,製作了拱門並懸掛了廣告牌。海某在步行通過餐飲公司門口時,廣告牌突然被風吹倒砸向了海某。海某頓覺腰間和右腳踝傳來陣陣劇痛,無法站立。廣告牌負責人張某立即將海某送往醫院,醫生診斷為腰椎骨折,右腓骨下端骨折,右內踝後踝骨折伴踝關節脫落。海某做了手術並前往康復醫院治療,費用均由餐飲公司支付。
此次事故給海某的生活帶來了不小的影響。海某稱,因腰椎有鋼板,睡覺平躺會感覺到疼痛,且不能久坐,下蹲受限,活動不利。海某認為,餐飲公司應為此次事故擔責,但就賠償問題,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遂訴至法院,要求餐飲公司賠償其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26萬餘元。
在庭審中,被告餐飲公司辯稱,龍蝦節是其和另外一家公司合辦的,餐飲公司僅提供菜品和場地,廣告牌是由合作公司製作的。發生事故後,合作公司不願意出面,所以由其出面處理,但不代表認可承擔賠償責任。
經法院審理查明,海某腰椎損傷傷殘等級為九級,右踝關節損傷為十級。法院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海某主張餐飲公司系廣告牌的管理者,由派出所的報案記錄為證,餐飲公司亦認可廣告牌系其與其他公司合辦龍蝦節而製作,故法院對海某的主張予以支持,餐飲公司與合作公司的關係,法院不予理涉,餐飲公司可另行主張權利。餐飲公司主張已賠償海某護工費用15590元。最後,法院判決餐飲公司賠償海某各項損失共計217490元。
法官提醒,高空懸掛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一定要定期檢查高空懸掛物,以防懸掛物墜落傷人事件的發生,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另外,賠償後一定要保留相關的憑證,避免事後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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